办理收养有什么手续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00:20:26 466 人看过

(一)收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子女情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一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一、收养各方应具备的条件

1、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子女情况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3、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办理收养手续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办理程序(一)本人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家庭有关情况,并根据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告知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按照《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投诉监督当事人对受理部门及行政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申请手续1、收养社会弃婴:(1)无子女证明
    2023-05-04
    412人看过
  • 什么机关负责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式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最新办理收养登记手续(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2023-08-18
    78人看过
  • 没有办理养父母手续的收养关系
    公民未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而领养他人子女的,按现行的规定,不再承认事实收养的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如何收养孤儿孤儿领养流程包括: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审查,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登记,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二、事实收养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事实收养上户口需要的手续: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然后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三、事实收养可以办理公证吗《民法典》实施前,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
    2023-04-05
    453人看过
  • 生母和养母抢抚养权怎么办,收养的手续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将孩子送养给他人收养后,被收养的子女与原来的生父母已经没有抚养的关系,养父母子女的关系,适用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养父母对子女养有继承权。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绝育证明等证件。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3、办证。经审
    2023-05-03
    86人看过
  • 形成事实收养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形成事实收养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怎么领养小孩合法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二、收养外地孩子需要什么手续收养外地孩子需要的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三、跨
    2023-06-25
    240人看过
  • 收养弃婴如何办理手续
    收养弃婴要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即收养人应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弃婴的条件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5、患不孕
    2023-07-27
    150人看过
  • 双方自愿送养收养要办什么手续
    一、双方自愿送养收养要办什么手续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
    2023-03-21
    245人看过
  • 解除收养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的条件: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市民政局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审批。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市民政局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审批。4、曾在东莞市民政局办理过《收养登记证或外市办理《收养登记证后落户东莞的被收养人;2、所需材料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丧偶证明、未婚证明)及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共同到东莞市民政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二、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程序:被收养
    2023-05-30
    217人看过
  • 收养要在哪里办理手续?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以上几点就是为大家寻找的和“领养孤儿的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
    2023-08-06
    343人看过
  • 收养手续公证有什么好处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依法证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为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从法律上确认收养关系的成立,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护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与团结。正常的收养手续是什么(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二
    2023-08-05
    370人看过
  • 合法收养者收养手续办理一般有以下步骤
    (一)需准备好如下收养材料:收养人的收养审批表两份;收养人所在单位或社区的婚育证明,并由所签署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名认定;男女双方证明资料;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其复印件;男女双方收养者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其复印件;两个及其以上的县级或区级医院确定不能生育的证明。(二)异地收养孩子的收养人,需要准备上以上收养资料到其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办理。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需要为被收养的子女办理户口登记。一、合法收养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023-02-28
    129人看过
  • 办理亲属收养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儿童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儿童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以下证明书,提交证明书。(一)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收养人所在地或村(居)民委员会发行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儿童和教育收养人能力等证明书(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行的未患者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儿童疾病的健康检查证明书。二、收养人找不到出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书,其中收养人找不到非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婴儿,儿童应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发行的收养人没有儿童证明书(二)公安机关发行的收养婴儿,儿童通报证明书。收养继子女的,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收养人生父或母亲结婚的证明书。亲属收养手续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收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
    2023-08-07
    179人看过
  • 领养孩子要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
    2023-05-04
    246人看过
  • 不满收养条件怎么办收养手续
    一、不满收养条件怎么办收养手续不满收养条件是无法办理收养手续的。公民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从而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确立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任何收养关系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收养人具备的条件是怎样《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
    2023-06-08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
      1、领养和收养是一样的,收养能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对老年人的赡养以及财产继承等问题,所以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以下材料: a)收养人的收养申请;b)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c)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d)收
    •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收养手续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这种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
    • 未办收养手续收养人需办理收养手续的机关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9
      需办理收养手续,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
    • 收养儿童退养手续,具体有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没有合法手续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没有办理手续的收养关系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1
      公民未履行法定的收养程序而领养他人子女的,按现行的规定,不再承认事实收养的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