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被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或各方委托律师代表诉讼,除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外,法官不得再告知当事人其他诉讼权利和义务。(3)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就回避、自认、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回避等事项作出必要的说明,举证责任等相关内容,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以引导当事人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双方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辩护的,可以立即开庭;被告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提交答复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和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在听证传票的笔录和送达申报单上签名或者盖章。听证期间,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对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当事人确认后,应当围绕争议焦点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的,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关于适用法律的辩论意见后,可以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争议的,审判终结时,法官可以简要概述争议的焦点和当事人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提出、质证和辩论的证据,(5)如果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一项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能协商举证时限,或者被告以简单的方式被传唤到法院,当事人可以在庭审期间向法庭要求证明;当事人出庭作证有困难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6)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可以视为撤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退庭的,法庭可以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作出缺席判决
-
如何在简易仲裁程序中审理案件
186人看过
-
简易程序案件是否能中止审理
3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中断情况
417人看过
-
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审理程序
160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如何划分?
403人看过
-
简易程序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377人看过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
第一审行政案件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理该如何办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一、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涉及财产金额较小,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件;(二)行政不作为案件;(三)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案件。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或者口头
-
适用简易程序审查的案件应如何理解?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适用简易程序审查的案件应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主持调解的审判人员,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后,当事人不申请回避的,可以直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又未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以不再重新开庭,直接作出判决。
-
简易程序审理还是简易程序审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3简易程序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由人民法院决定”,有这个灵活便民的规定,就难以认定为举证期限出
-
如何在法院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01分为两个阶段,三年以上及三年以下。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对于可能会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也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对于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
离婚案件如何办理简易程序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1一般离婚纠纷,一次是3至4个月左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