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债务如何构成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07:40:36 72 人看过

虚增债务达到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构成犯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一、虚假破产罪的规定是什么

虚假破产罪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虚假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承担虚构债务的金额超过五十万元;

3、以其他方式转让,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

5、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虽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未及时清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二、虚假破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假破产罪的行为包括采取隐瞒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积极转移和处分财产,造成资不抵债的假象两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4、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不仅要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而且要给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才构成本罪,才能予以追诉。

三、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量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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