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可以要利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0:31:08 115 人看过

一、针对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利息可以吗

可以要求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6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外币的,执行时以该种外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人民币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应当先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后再进行计算。

外币折算或者套算为人民币的,按照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起算之日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该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外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六条执行回转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七条本解释施行时尚未执行完毕部分的金钱债务,本解释施行前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之前的规定计算施行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按照本解释计算。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XX高额利息还不起,还其本金及合法利息可以吗

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建议选择正规渠道。基准利率年利率5.6%,正常贷款年化都是15%,日利率15%/365=0.04%左右。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二、欠条写的高利息可以吗

一,欠的是什么钱?这么高的利息,欠款一般不算利息的,只有借款要利息,利率写在借条上。二,欠款人死了,如果有遗产,可以从遗产里偿还债务,遗产不足以偿清债务的,余下的债务不再偿还,死了死了,一了百了。三,父亲的欠条你不应当签字,你不签字,别人是无权找你的,你不须替你父亲还帐的,欠条上你签了字,你就必须还清债务。

三、可以要求支付垫资利息吗

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6条明确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支持承包人要求按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国务院国发办78号文件要求垫资工程必须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垫资金额、期限、利息支付等内容,否则不能要求承包方垫资。该规定可否认定今后关于垫资工程本金及利息的约定,是否以体现在招标文件中为必要生效条件是需要详细讨论的问题。

从发展趋势上看应当是这样,国务院2004年国发办第7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第15条规定:加强对带资施工行为的管理。建设单位发包时,确需施工总承包企业带资施工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列出需带资的数额、偿还方式、利息和期限等。超过合同约定期限,建设单位仍不偿还的,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等途径解决。

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建设。对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带资施工的企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带资施工的企业也不得要求分包单位垫资。具体管理办法由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研究制订。该项规定可以认定今后关于垫资的款项数额、垫资时间以及利息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应当让垫资在招投标过程中公开公正,使其成为投标人实力的展现。由投标人在公平的游戏规则下展开竞争,投标人对此进行实质性响应才能形成经中标的合同的合意。

因此,可以理解为今后关于工程垫资,应当以体现在招投标文件中为必要的生效条件,投标人才得以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实质性响应。

“黑合同”无效,是否垫资利息的约定亦无效,在该合同中关于垫资利息的条款可否作为请求支付利息的依据?《施工合同纠纷解释》并没有明确“黑合同”无效。“黑合同”即未经中标并未经备案的合同,该司法解释第21条只明确规定“黑合同”中的造价结算条款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没说其无效,由于垫资不能认定为工程价款结算,那么,“黑合同”中的垫资条款应当视为当事人对此有约定,根据《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6条,承包人可以请求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境外财产?
    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境外财产。境外资产确实是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就可以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具体如下:1、需要有本国的生效的司法判决;2、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3、通过法院向其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通过外交部门来送达,由资产所属地国家的司法部门进行复核该判决是否符合该国规定,是否可以执行,对方法院复核后,认为符合条件,同意协助执行;4、需要与我国有相关司法协议或同时加入条约的国家才可以完成。离婚境外财产怎么分割离婚分割境外财产时,人民法院只可以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离婚当事人一般可以在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通过中国的法律进行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均分。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的,按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2023-07-18
    174人看过
  • 申请刑事国家赔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刑事国家赔偿能申请立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将立案的有关情况、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刑事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1、办案机关决定对赔偿请求人终止侦查的;2、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4、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5、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6、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7、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
    2023-07-04
    430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
    每个人都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那么当他们向亲戚朋友寻求帮助向其借钱的时候,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借款额度全部归还的时候,其债主是可以要求向法律下达强制执行申请书的,但是如果该申请没有写延迟的利息,这个利息应该怎么算呢?(一)申请书怎么写首先当我们需要向法院提出执行强制申请书的时候,申请书应该怎么去正确的书写呢?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呢?第一步,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写明原因,为什么要进行申请?同时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了解其被还款人的经济状态,并且在申请书中注明,对于如果债主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进行书写的可以进行口头表示,通过录音的形式表达出来,自己要申请的理由以及还款进展程度,最后将录音的文件内容交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由人民法院作为记录之后,最后由申请人盖章签字。第二步,需要带上生效法律文的副本。第三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书,是由公民个人申请的,那么需要提供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
    2023-06-01
    28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裁定是否可以申诉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再审期间,该裁定不停止执行。一、重审有时间限制吗有。当事人如果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应该在其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但是如果再审申请的理由是因为出现新证据、原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生效裁判被撤销或者原判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是对生效的调解书申请再审,也是要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二、刑事案件应该怎样申诉刑事案件申诉的标准: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得停止执行判决、裁定;3、人民法院复审或者再审后,应当附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以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定的事实有错误为由上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4
    2023-04-04
    380人看过
  • 执行申请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否一样
    执行申请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是一样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一、判决后如何申请执行程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二、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供以下材料:一、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
    2023-06-28
    380人看过
  •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
    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一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6个月内执行,可依法申请延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强制执行的流程强制执行的流程大致如下:1
    2023-04-25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的利息是不是有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有利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8
      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判决书向法院提起申请即可。
    • 对于农村户口,土地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农村户口,土地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农民只是拥有使用权,所以,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农民自用的宅基地,也不可用来作为财产强制执行。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只有一套住房,那是属于个人生活必须品,同样不能用于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有购买的土地或商品房,则可以作为财产强制执行。《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 2022年强制执行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3
      强制执行申请可以撤回。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后撤回能否再申请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生效后,但是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执行。 附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