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签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实际发的金额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21:16:05 42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乃是劳动者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并对彼此权益及相关义务予以明确之协议。

凡欲建立劳动关系者,均需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若自用工日起满一个月尚未达到一年而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者,此时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当期应得工资总额的双倍。

然而,许多人却错误地将"双倍工资"简单地理解为"工资的双倍",实际上这一概念所涉及的是指劳动者每个月实际领取到的工资的双倍,也就是说,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予以相应扣减。

通常情况下,在请求另一倍时,具体金额会依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进行计算。

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导致的两倍赔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份数×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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