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重申禁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25:15 322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直属和双重领导港航企业、长江、珠江、黑龙江航务(运)管理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重申禁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的通知》(计价管[1996]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制止在旅客票价外强制收取保险费,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售票处在向旅客发售客票时,不得在同一窗口发售意外伤害保险票;给订票单位预订客票亦不得同时搭售意外伤害保险票。否则视为强制旅客购买保险票。

二、各售票处为保险公司代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应设立专门窗口并凭旅客已购买的有效客票在旅客自愿的前提下单独办理。

三、各客运站对已购买或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旅客应一视同仁,不得以购买保险为条件,在发售客票、检票环节上,变相强制旅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颁布机构]:民航总局[颁布文号]:[颁布时间]:2003-5-16[执行时间]:2003-5-16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大机场:鉴于"非典"疫情对航空运输造成很大影响,航班客座率下降,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机场旅客服务费由按始发站机场出港飞机座位数的65%计收调整为按40%计收。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反映。民航总局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2023-06-08
    61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厅、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苏劳[2000]11号、苏财社[2000]6号、苏审发[2000]34号各市劳动局、计经委、财政局、审计局、苏州社保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转发给你们。目前,全省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情况相当严重,截止1999年底,全省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25.87亿元,欠费在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29户,分布在全省63个市、县,其中欠费500万元以上的企业63户,欠费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3户,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直接影响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国家三部委的《通知》精神,经商省委组织部、省上市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同意,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是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023-06-05
    189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对“五一”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物价局发布文号:哈价检发[2008]6号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8]1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家和省文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各区、县(市)及林业地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价格检查计划,要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把五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检查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确定的调价备案企业和商品实行重点监管。并严格按国家和省通知中规定的内容予以落实,切实为稳定市场价格作出贡献。三是条块结合,加大力度。此次五一节假日市场监管,市物价局除对市区内公
    2023-06-07
    457人看过
  • 转发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深圳动植物检疫局:现将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九日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关于动植物检疫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司收费函〔1997〕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你局《关于检疫费收取港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你局所属深圳动植物检疫局邻近香港,在口岸现场收费中,少数固定项目的检疫费按当天汇率计收港币,经常出现尾数不整和找零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验放速度,也给货主和司机带来不便。为配合深圳口岸改革,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同意深圳动植物检疫局在口岸现场收费中,对统一收取人民币确有困难的少数固定项目的小额检疫费,在人民币汇率维持现行水平的情况下可暂按规定收费标准1∶1计收港币。但以商品总值计收、在口岸现场不直接收取现金的检疫
    2023-06-07
    344人看过
  • 重申有关价外收费征税和发票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发[1997]第258号各省辖市及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最近,发现一些卷烟生产企业在接收卷烟经销单位支付的以商扶工费时,以收取运输费用的名义,向卷烟经销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运输(专用)发票等。这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而从购买方取得的价外费用(含以商扶工费,下同),均应并入货物的计税销售额中,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而从购买方取得的价外费用,可与货物的销售额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就价外费用
    2023-04-24
    404人看过
  • 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工作的通知
    房地产价格既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价格,又是重要的生活资料价格,是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在各级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房地产价格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大部分地区房地产价格逐步纳入价格管理的轨道。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规则尚不健全,房地产价格的确定随意性大、价格行为不规范、价格秩序混乱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价格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价格为主要手段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基本制度,规范市场行为,理顺价格关系,逐步形成土地使用权价格关系协调,房屋租售比价合理,市场服务收费有序的房地产价格体系。各级物价部门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印发的《城市房产交易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94〉1714号)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95〉1628号),采取有力措
    2023-04-22
    264人看过
  •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等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号:鲁价费发[1998]433号各市地、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现将(计价费[1998]8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关于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凡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制定了具体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幅度由省确定具体标准和国家规定由省制定项目及标准的,按附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四市地按本通知收费标准下浮10%收费。二、办理批量公证事项,应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交费人承受能力,减免一定比例的公证费。三、各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减收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四、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1992〕鲁价涉字第104号文件有关公证收费标准的内容同时废止。各收费单位按规定办理《收
    2023-05-09
    254人看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2-19【实施日期】2008-10-23【发布单位】【文号】发改价格(2004)2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自2001年在全国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以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扩大收费公示成果,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监管力度,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我委决定在城乡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既是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有效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并采取有力措施将收费公示制度由农村延伸到城市,进一步扩大收费公示的覆盖面,使之切实起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国家计委关于加强省级国土规划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认真编制省(区、市)国土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土规划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编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它标志着人们征服、改造、利用大自然,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更自觉、更主动的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人口众多、按人口平均的各项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要实现本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和二十一世纪中叶经济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战略目标,我国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如何充分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地保护好生态环境,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提出对策和措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加强对各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的宏观控制和指导,已是现实的迫切需要。因此,重视和加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工
    2023-06-10
    245人看过
  • 劳动部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劳动部门的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察,是劳动部门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国家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劳动部门都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劳字〔1988〕48号)的贯彻执行工作。二、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三、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条标准之一。各级劳动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规模较大、较复杂或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应重点抓好初步验收工作。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限期整改。建设项目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
    2023-06-09
    268人看过
  • 关于提高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金额由一千五百元提高到两万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将铁道部客运规章汇编4—1—2页“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5条“一千五百元”改为“两万元”。二、旅客意外伤害事故凡1992年6月1日以后(含6月1日)发生的,均接新标准赔偿。三、对发生的旅客意外伤害事故,车站应本着对旅客负责的精神,尽快将受伤旅客送医院救治,不得推诿拖延,贻误救治时机。处理事故应本着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办理赔偿,使旅客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2023-06-08
    409人看过
  • 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价格管理整顿旅游价格秩序的通
    发布部门: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发布文号:计价费〔1997〕第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旅游局: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已日益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我国对外开放密切相关的重要产业。但在旅游价格市场管理方面,由于法规不健全,仍存在一些乱涨价、乱收费、欺诈宰客、牟取暴利和低价竞销现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企业长远利益,各方面反映较为强烈。为了规范旅游价格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通知》(国发明电(1996)6号)的精神,现将加强旅游价格管理,整顿旅游价格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旅游涉外饭店价格的指导。对旅游涉外饭店房租、餐饮价格,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调,规范房租、餐饮价格构成和价格行为,保持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对擅自加收服务费和随意设置收费项目等价格秩序混乱现象,要进行整顿。旅游涉外饭店
    2023-06-07
    462人看过
  • 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铁道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请设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收费项目的函》(财办会[200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在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收取下列费用:(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可向参考人员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组织报名、考场租用、聘请监考人员、阅卷等费用。(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符合法定条件,取得或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收取会计从业资
    2023-06-10
    178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收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计委发布文号:财综字[1995]146号为了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证券、期货、福利)开支;(三)证监会办公用房租赁或购建费用,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职工住房的购建费用;(四)建立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监控系统所需开支;(五)境外证券、期货业务监控费用,与境外证券、期货信息交流和业务往来费用;(六)对证券、期货纠纷的调查、仲裁与处理费用。(七)对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培训及对经纪人的资格认定费用;(八)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开支。六、证券市场监管费和期货市场监管费实行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具体办法以及证监会财务管理制度,由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另行制定。七、证监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收费,并按规定向财政部报送年度证券市场监管费和期货市场监管费的收支财务决算,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
    2023-06-06
    21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局关于禁止非法采砂的通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5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金台分局关于印发渭河两岸耕地内违法堆砂采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街国土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现将《渭河两岸耕地内违法堆砂采砂整治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违法堆砂采砂行为的清理和整治。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金台分局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渭河两岸耕地内违法堆砂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规范采砂堆砂秩序,保护渭河生态环境,查处违法采砂堆砂行为,保护耕地资源,特制定以下工
    • 关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收监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1、取保候审后又收监执行是应该通知家属的。其次,通知的方式是可以下发通知书或者是电话通知,邮件通知都是可以的。 2、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收监,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3、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同刑事诉讼阶段需采用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处于该诉讼阶段的案件承办部门根据职权责令提出。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拟就的具体保证金数额应由上述部门的主管负责人签
    •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3
      债权转让通知的注意事项首先需要签署债权转让的合同,其次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需要进行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指的是债的关系,不是同一系通过让与合同将债权转移给第三方人来进行享有。
    • 关于禁止请假的通知合法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4
      关于禁止请假的通知不合法,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虽然单位有批假权。但是,如果员工请假是合理的,也有休假权,公司不给假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如果员工提交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病假条、病历和就诊发票的,用人单位不批准则违反法律公平原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确实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
    • 关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7
      著录事项变更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 (十三)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1、实用新型专利 2400 2、外观设计专利 2400 (十四)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 3000 2、实用新型专利权 1500 3、外观设计专利权 1500 (十五)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