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范围和具体罪名。这些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个罪名,渎职犯罪案件包括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
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有12个罪名。(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但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由检察院侦查。(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范围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公共事务的行为。
2. 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 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徇私舞弊,对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 滥用公款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挥霍、私分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5. 受贿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的行为。
7. 隐瞒境外存款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境外的存款不汇入或者汇款凭证不存入其所在的国家机关,或者不按照规定上交存款凭证,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上七种行为都属于渎职犯罪的范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之一,就可能构成渎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以及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渎职犯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滥用公款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以上行为之一,就可能构成渎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什么案件
129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什么案件
314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57人看过
-
检察院接受哪些案件
183人看过
-
什么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446人看过
-
什么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155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检察院直接受理什么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8(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什么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41、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类案件包括: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件的受案条件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其中,民事案件原、被告不服法院判决,经检察机关侦查,符合抗诉条件,也可提起抗诉。检察院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抗诉案件的受案条件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
什么是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受理案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1、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情况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有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有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行为,对此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
-
检察院接受自诉案件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不是看检察院批捕or不批捕。 简单说一下区别: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我猜你想问的可能是在检察院批捕之后案件是什么样的情况是吗?检察院批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