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人变更不用变更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一、劳动合同没有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没有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法人变更会不会要变更劳动合同
403人看过
-
法人变更一定要变更合同吗?
2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
3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人变更需要多久
3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290人看过
-
事实变更合同未变更合法吗
255人看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法人变更是否要变更劳动合同?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6法人变更,劳动合同并不是必须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劳动合同能变更吗?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现在我们国家规定了在工作之前我们都会签订一个合同,那么就是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我们了解的其实也非常的多,对于劳动合同一定要谨慎,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变更吗?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合同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4关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期内公司变更经济补偿,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补偿方式因解除合同原因而异。一、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相反,公司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二、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还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
-
公司股东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 补偿金和工资会变更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6虽然改制,但企业是延续的,用人单位没有变,单位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更不影响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各种待遇,单位把合同改为一年一签本身就是违法的,你们都是固定工,均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事实上你们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当撤销,你们可以要求撤销并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按你们在该单位的工龄计算的,单位不依法支付经济
-
劳动合同变更能变更合同效力期限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41、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