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和变卖财产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4:15:15 132 人看过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2022年拍卖法是如何规定拍卖收费的

(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三)拍卖鉴定评估费

委托人对拍卖物的底价鉴定评估发生困难而委托拍卖行进行评估的,应当缴纳鉴定评估费。

四)拍卖保管费

拍卖物在正式开拍前已移交拍卖行保管,委托人应缴纳保管费。此外,公告、通知当事人、公证等费用,均应计人拍卖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九条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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