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防暑降温费规定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最高气温达到三十五摄氏度以上场所工作的,应支付其高温补贴,该补贴不列入最低工资中。防暑降温费发四个月。
一、劳动法防暑降温费规定
劳动法防暑降温费规定如下: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二、防暑降温费发几个月
防暑降温费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保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什么是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天津防暑降温费怎么计算天津防暑降温
339人看过
-
产假员工有防暑降温费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368人看过
-
防暑降温费有什么用
423人看过
-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防暑降温费是强制发放吗
308人看过
-
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是多少,北京市防暑降温费能发几个月
234人看过
-
防暑降温费不等于高温津贴
303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
天津防暑降温费怎么计算天津防暑降温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51、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2013〕37号),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最高日气温在35℃以上,含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户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2、2018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
-
防暑降温费怎么发放?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1,企业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2,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
-
劳务派遣防暑降温费怎么缴纳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31、用工单位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工伤在工作中有降温费和防暑降温费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0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享受防暑降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支付的防暑降温费,虽然是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支付的津贴,但是是在福利费项下列支,属于职工福利,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岗位享有防暑降温费的,在高温天气同岗位劳动者职工支付降温费的,工伤职工也应当享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
-
劳务派遣需要支付防暑降温费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1、用工单位支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