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惩戒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4:23:17 212 人看过

[案例]某市电力局局长王某利用电力局独家供电经营的特点,以权谋私。1999年1月至10月,某企业在该市销售产品有求于电力局,王某先后接受该企业总经理齐某800元港币。2000年6月王某在解决某单位用电问题时,公开要求该单位为其子女提供就业机会。此外,他还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并有嫖娼、赌博行为。2002年4月,经群众举报,该市监察局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监察局认为王某已经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其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2002年8月18日,市监察局正式立案,对王某任电力局局长以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对此,王某并不以为然,不但无视监察局的合法传唤,还利用各种关系对监察局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一度使办案无法正常开展下去。在市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要求下,撤销了王某电力局局长职务。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专列“惩戒”一章,列举了公务员的16类禁止行为并沿袭了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处分种类。公务员有着与一般公民不同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有着“公民”与“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因此,国家对公务员提出了一些特殊的较之其他公民更严格的要求。行政监察监督是对公务员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通过主动调查和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申诉、控告、检举,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通过直接处分或建议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处分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以纠正公务员队伍中的违法、腐败现象,保障整个行政系统的廉正、勤政。如果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属于刑事违法,则将超出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的限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案中,王某受贿数量较小,属于行政违法,根据其违法违纪情节,对其给予撤职处分是适当的。

关于中国公务员惩戒制度的思考

所谓公务员的惩戒是指对有过错公务员的行为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并给予一定的惩罚、申戒,以对其警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惩戒制度起始于1993年,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纪律,惩戒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我国的公务员惩戒制度施行以来对于保持政令畅通、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我国现行公务员惩戒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惩戒的方式较为单一,缺乏足够的威慑力。现行的六种行政惩戒方式主要是对违纪公务员的身份(如职务、级别等)给予一定程度的处分,而对其经济利益的影响较小,因此一些较轻微的惩戒方式在单独适用时难以对违纪者产生有效的威慑作用,特别是对一些有非法所得的违纪行为,通常的作法都是没收余额再给予处分,这样容易给违纪者造成只要想办法把钱留住,受点处分也值的错误认识。如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的公务员说:被处分以前感到很害怕,以为自己会受到很大影响,真的受到处分也就是一年内不利晋级和涨工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二是,一些非常规的惩戒方式使用比较混乱。由于我国关于行政惩戒的具体规定都分散于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没有形成统一的专门法典,因此在应用中不甚规范。实践中为弥补现有惩戒方式的不足,一些地方将对公务员进行正常管理的组织措施作为惩戒手段使用。如有的规定公务员一年内受到两次投诉并查实的给予降职等处理;有的规定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一律先予免职,再依规定处理。笔者认为,降职、免职等措施只是对公务员进行正常管理的方法,并不是行政惩戒的手段,但实践中的应用使其变相成为一种惩戒方式,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而该法中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的法定事由中并无参与赌博、被投诉二次等规定,所以将降职、免职等措施作为对公务员的惩戒手段是缺乏法律基础的,另外由于其适用范围和程序没有行政处分那样明确、严格的法律规定,容易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惩戒方式的设想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将公务员的惩戒方式分为三类:一是精神惩戒,一般包括警告、告诫等;二是物质惩戒,一般包括停薪、减薪、罚款、削减和取消退休金等;三是身份惩戒,一般包括停止晋升、降职、停职、撤职、开除等。如日本,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惩戒规则》等法律规定,其惩戒方式包括:警告、降低工资、暂时停职和开除等。笔者认为,要解决我国公务员惩戒方式中的不足应当在现有的六种处分基础上增加减薪、罚款、停职三种附加惩戒措施,这三种附加措施既可以单处也可以与现有的行政处分并处。

现行的六种处分中行政记过与行政降级之间跨度过大,行政记过和记大过两种处分间档次相差较小对一些违法违纪的公务员并不能真正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而予以降级、撤职有时又失之于重。因此,建议将行政记过与行政记大过两种处分合并,增加停职这一处分方式,停职期限以六个月以内为宜,期间公务员停止工作,保留其身份,但停发工资。此种处分方式较为严厉,既有身份惩戒又有物质惩戒,尤其对那些违法违纪问题严重,但又无级可降、无职可撤的公务员将产生较大震摄,由于该处分方式涉及期限较短,对认真反省及时改正错误的公务员不会产生过多不良影响。

对公务员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施以一定的物质惩戒是各国的通例,我国行政法规中也有此类先例,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第58号)第七条规定: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对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二个月本工资以下的罚款。《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上述罚款与国外公务员惩戒制度中的罚款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实施主体不是公务员惩戒的主管部门,而是由负责财政监督的审计、财政部门施行;二是此类罚款不是公务员惩戒方式而是行政处罚措施;三是罚款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违反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对其他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规定。笔者认为,上述行政法规中对公务员个人的罚款是属于惩戒性质的一种措施,目的是给予违纪者以惩罚和警示,因此,建议在我国公务员惩戒方式中增加罚款、减薪两种经济处罚措施,以公务员惩戒的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适用于工作上有过失或者违纪行为较为轻微不致降低其职级的公务员。这两种措施既可以与行政警告、记过等身份惩戒方式并用,也可以对一些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单独使用,进一步强化对违纪者的警示效果,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处分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惩戒相关文章
  • 公务员惩戒
    公务员惩戒
    一、公务员的纪律纪律是特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并保证其职能的正常行使而要求该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则是机关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形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戒作为执行的保障。1.政治纪律:公务员的政治纪律是公务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公务员必须拥护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与国家的行为保持一致。即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2.工作纪律:公务员的工作是指公务员履行职务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务员有效执行公务,提高办事效率的保证。(1)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2)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3)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4)不得弄虚作
    2023-06-06
    297人看过
  • 完善公务员惩戒机制
    公务员惩戒
    今后,潜江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后,将在职务、工资、级别晋升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以及人事、编制、财政供养等方面的政治、经济待遇上为其行为买单。这是记者3月31日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惩戒工作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市人事局局长李泰富介绍说,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受处分后的法律后果,目前无系统的经验和规范性操作文件,潜江市首开全省乃至全国这一监管工作的先河。一个时期以来,潜江市服刑人员仍保留财政供养关系,刑满释放后照样刷卡领工资,受行政记大过处分人员继续享受职务、级别和工资晋升待遇等现象屡见不鲜,为此,今年3月,市人事部门拟订了《潜江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党纪政纪处行政刑事处罚应承担法律后果的处理意见》。该处理意见按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判处刑罚人员、被批捕羁押人员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人员4个类别,明确规定各类受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具体操办程序及办结时限。要
    2023-06-06
    407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惩戒
    7月23日至25日,国家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司在黑龙江省大庆干部学院举办公务员惩戒和申诉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讨论公务员纪律惩戒和申诉控告有关理论和法规政策,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培训班期间,学员们还交流了公务员惩戒和申诉工作情况,讨论修改了申诉案件办案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卢雍政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卢雍政同志深刻阐述了公务员惩戒和申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新形势下做好惩戒和申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惩戒和申诉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地市公务员管理部门分管公务员纪律惩戒和申诉控告工作的领导和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1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与监督司刘丽军同志主持开班式并介绍相关业务工作。
    2023-06-06
    414人看过
  • 公务员的惩戒有哪些?
    “无救济即无权利”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普遍尊奉的理念。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享有“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和方式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三
    2023-06-02
    258人看过
  • 公务员惩戒有律可依
    公务员惩戒
    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监察部、人事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起草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草案)》,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温总理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处分条例》共7章55条,对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明确规定。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情节严重者: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将被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些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以殴打、体
    2023-06-06
    152人看过
  • 虚假宣传的惩戒制度
    虚假宣传认定: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认定原则:1、主体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2、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3、结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虚假宣传处罚: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会怎么处罚首先,对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2023-07-06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公务员法将惩戒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因违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因违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可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因严重违纪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务的,可给予撤... 更多>

    #公务员惩戒
    相关咨询
    • 公务员新规定的奖惩制度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2
      新公务员法奖励制度的规定是《公务员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新公务员法惩罚制度的规定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 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
    • 公司可以规定员工奖惩制度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只要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符合法定程序,且具有合理性,用人单位可规定对员工的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行为表现,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二是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三是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您的工资待遇降低至60%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了吗?
    •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
    • 公务员提前退休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8
      公务员提前退休规定,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要办理提前退休必须符合的条件有:第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这是指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工作的第一年到提出退休的那一年止,公务员一共在机关至少工作了三十年整。第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照有关规定,男性公务员一般在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