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二、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
一、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吗
有遗嘱可以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放弃条件包括,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不包括该继承权的来源,故当事人是可以放弃遗嘱继承权的。
二、继承权丧失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区别
继承权丧失与放弃继承权区别如下: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丧失是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被剥夺继承权。这种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转移被剥夺人的意志;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权丧失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或者继承开始前发生,其表示方式以人民法院判决的形式。
三、接受和放弃继承权的内容有哪些
接受和放弃继承权的内容如下:
1、接受继承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
2、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罚;
4、放弃继承权,必须明确规定;
5、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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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继承继承的房产继承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5《民法典》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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