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12:56 445 人看过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使建筑工程验收评定工作更加符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减少建筑工程火灾危害,保障经济建设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公安消防局等单位依据市建委《关于下达2004年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04]825号)要求,编制完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委员会审定,现批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DB29-162-2006)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公安消防局。

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市规划委各分局,各设计、施工单位:为加强对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规范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结合外交部《关于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馆舍建设工程有关问题的函》和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是指在京的外国驻华大使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办公楼、大使官邸、馆员住房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工程。二、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但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中,对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的建设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依据职责负责外交使团驻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以下简称外服局)依据其职责负责
    2023-06-10
    4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由谁负责
    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2.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3.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4.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二、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由谁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经理负责领导,日常监督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具体可详见项目安全责任制中对各级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的划分。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三、建设工程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管理的注意事项有:1.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要及
    2023-04-24
    65人看过
  •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
    市建设系统各局(办)总公司,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依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涉及到工程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是一项涉及到的单位多、部门多、专业多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建委作为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二、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通知的程序及规定,到市建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三、工程竣工验收备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关于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大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规范各方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明确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借鉴外省市,外地市已有做法,并结合聊城市实际,决定对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管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自二000年十月一日以后开工的建设工程,其竣工验收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以前的工程仍按原模式管理)。2、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质量验收也同时实行备案管理。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质监站对所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内容等情况实施监督。4、聊城市建委及各县(市区)建委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区)建
    2023-06-10
    188人看过
  • 深圳市关于加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报建及竣工验收管理的通知
    各区局: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增值税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便于基层征管,现将目前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问题(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的仅指“旧房及建筑物”。因此,对转让土地使用权,无论其持有年限有多长,均不能以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二)关于以评估价作为扣除项目问题:对企业重组、分立或联营中,房地产按评估价重新入帐后再转让,如购买使用年限不足5年,应以房地产原值作为扣除项目;如购买使用超过5年(含5年),可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按以依法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作为扣除额。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的,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规定的加计扣除方法计算扣除项目。(三)关于以拍卖和
    2023-04-22
    294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依照执行。二00五年六月十日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二)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三)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四)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到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023-06-10
    60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建设部于2004年11月16日颁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为贯彻实施《试行办法》,促进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鼓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按照《试行办法》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京建法[2004]241号)规定,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为业主方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
    2023-06-10
    497人看过
  •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及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建设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按照建设部的资质标准结合目前我市园林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要求如下:一、各区县建委资质管理部门对所辖区注册申请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二、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的招投标市场,请各招标管理部门对参加园林绿化工程的投标单位的资格严格审查,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按照资质等级的经营范围参加工程的投标。三、目前已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企业(包括试行)要按照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对照企业的实
    2023-04-22
    454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计委、规划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制止工程款拖欠,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价款支付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价款支付”(以下简称价款支付),是指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单位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单位按照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行为。第三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就价款和支付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并应遵循诚实信用
    2023-04-22
    456人看过
  •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指南
    验收范围: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验收期限: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2023-05-10
    28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评标质量和水平,逐步在全国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实现评标专家的科学管理和资源共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现就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工程招标能否实现公平和公正。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凡尚未制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尚未建立评标专家名册的地区,应抓紧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建立符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标专家名册;已制订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建立了评标专家名册的地区,应当根据
    2023-04-22
    296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近年来在模板工程施工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在大模板存放、吊运、拆装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切实加强大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大模板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技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必须符合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拆、合模板顺序和临时固定方法。安全交底签字齐全,作业班组全体人员在交底上有签字等内容。二、大模板的吊运应符合以下要求1、大模板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情况进行强度设计,吊环的材质、位
    2023-04-22
    271人看过
  • 《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2、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
    2023-06-07
    217人看过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颁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备案管理行为,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备案管理行为,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备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品种范围由备案管理部门发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的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品种范围。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行〈〈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册〉〉管理制度。由备案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册>>,并载明
    2023-04-22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词条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消防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火灾的意思。目的是降低火灾造成的破坏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更多>

    #消防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什么时候颁布的相关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最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年1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同通知书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1
      费等在内的综合包工包料价格,不再计取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按实际数量结算。如方案另有调整,按附件一报价单的单价进行按实结算。冷、热进水及排水的安装到位。安装完毕并完成自检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批次产品质量、数量的验收。甲方应在验收产品质量、数量后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如验收完毕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乙方验收单上签字,则视为数量属实。的总容量要求,并符合有
    • 建筑工程质保期新规定的新规是哪里颁布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
    • 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分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甲级监理资质。有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上工程师经过人民防空专业监理培训,并从事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或人民防空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熟知人民防空建设的政策、法规和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规范。承担过3个以上抗力等级5级及以上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任务。 (二)乙级:具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乙级监理资质。有2名以上高级工程师、5名以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