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合同法管理规定中对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1:24:06 415 人看过

一、青岛劳动合同法管理规定中对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青岛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与对其有行政、经济管辖权的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

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个执一份。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仇及保险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教育与培训;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十一)当事人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3种。

原系固定职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或者工龄满20年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双方续订劳动合同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下列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一)本单位原固定职工;

(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

(三)国家指令性分配安置的人员。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当从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则从合同规定的生效日期计算。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期限最后一天的24小时为准。如果因连续工作而超过最后一天的24小时的,应当以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时间为准。

二、劳动合同争议的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石家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纪律;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
    2023-03-02
    144人看过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2023-04-01
    332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吗?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2、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合同;3、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证据等,用人单位将不承担法律风险。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阶段:第一步,由用人单位提出要约邀请,寻找并确
    2023-04-13
    2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哪些条款存在争议1.变更期是否视为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法》和《条例》均未对“是否协商变更合同”做出解释“期限被视为合同”回应:劳动法专家谭**认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只要员工愿意,他们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是否更改劳动合同条款,视为重新签订合同?例如,2008年1月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双方协商将合同期限延长两年。是新合同吗?《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条例》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如果不算作重新签订,企业可以避免签订两份合同,只要它不断地改变与员工的合同期限2.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规定,当雇主制定,修改或决定规章制度或直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并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回应:谭**指出条例没有进一步解释:什么是平等协商?如何进行平等协商?如何确定员工代表?如果双方协商不成
    2023-05-07
    290人看过
  • 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补贴吗?
    一、劳动合同规定补贴吗?(一)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的区别:1.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基本工资一样,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其他的福利或者补贴等按照岗位制度等形式予以确定,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上所示的工资。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劳动者实际的工资相同,通常适用于职能类员工,每月工资相同的情况。2.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的关系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经双方确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低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少缴纳五险一金,通常绩效考核等每月变化的报酬是不包含在五险一金的基数里面的。3.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在涉及补偿金和赔偿金时是不受影响,是以实际的近期12个月的实际发放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
    2023-04-19
    119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如何签订合同
    一、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可以得知,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
    2023-04-13
    406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合同订立的程序如下:1、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2、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进行洽谈协商;3、拟定合同文书;4、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一、如何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个复杂的过程,并不仅仅限于要约与承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及实践经验,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大致如下: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2、资信审查。3、确定交易主体。4、拟定合同文书。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6、应当注意的是,有些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二、国际贸易合同审查要点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
    2023-03-13
    338人看过
  • 法律有哪些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
    用法律术语来说,订立合同就是一个“要约—承诺”的过程。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进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时,合同即可成立。1、合同成立的时间。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地点的确定标准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当事人采
    2023-03-08
    12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有哪些?《合同法》已经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
    2023-04-13
    275人看过
  • 有哪些规定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签订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空白到底有效吗当事人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2023-07-06
    4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种类及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种类(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
    2023-04-30
    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规定和订立方式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是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中国实习生应该签劳动合同吗实习期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023-07-06
    196人看过
  • 中国人民劳动合同法中订立和解除有什么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2023-04-29
    393人看过
  • 遵循哪些原则和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循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其遵循哪些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遵循《劳动法》所规定的几大原则,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形式合法、内容合法。(1)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3)订立劳
    2023-07-0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对合同的履行有什么规定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按照规定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 劳动合同法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究竟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
      《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相关的劳动关系均应适用本法。确立劳动关系后即使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中均有相关的保障性条款作出了规定。如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 劳动法对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8
      下面是对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的规定: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管理内容的是如何规定合同的订立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30
      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 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订立的形式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