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是逮捕的前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6:05:35 134 人看过

不是。羁押是指为防止嫌疑犯逃走或消灭罪证,依法将未判决的人犯关押在规定的监禁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羁押是在逮捕、拘留决定之后,才予以执行的。所以,羁押不是逮捕的前奏,而是依附于逮捕、拘留的决定而产生的举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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