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在人社局备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9:41:20 296 人看过

可以去备案,但是不是必须备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劳动合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备案的方式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个人需要提供一份吗?
    与单位签劳动合同自己需要留一份。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之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与单位签劳动合同是否要按手印1、与单位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按手印。2、如果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员工签字或者盖章就可以了。3、所以只要当事人签字,合同即成立,摁手印不是必要条件,但摁手印与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摁手印的,根据单位需求灵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
    2023-08-06
    361人看过
  • 工人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会怎样处理?
    没和工人签劳动合同,劳动局会处以双倍工资的惩罚。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因此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签用工合同劳动局受理吗没签用工合同劳动局受理的,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局是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2023-07-10
    498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人需要提前多久
    一、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人需要提前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当事人,但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辞退补偿金的发放期限是多久辞退员工补偿金的发放时间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的15日之内,完成经济补偿金的发
    2023-12-04
    336人看过
  • 劳动局会查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一、工地工伤一根肋骨骨折赔几万工伤一根肋骨骨折为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本人工资。具体的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呢。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二、1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
    2023-06-25
    107人看过
  • 签订2次劳动合同不续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再续签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一定要签订终身期限合同,如果不做特别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即: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无权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权不续签的。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2023-04-10
    35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能与担保人签订劳动合同吗1、订立劳动合同的必须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当事人,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什么人。2、担保人即使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2)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
    2023-05-05
    1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签定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主体资格问题;年龄问题:一个是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某些行业必须年满18周岁。就业资格问题:对于某些大城市而言,是否有就业资格,如外地工是否有就业证,外国人港澳台人员的就业证等。用工资格问题:准备招用人员与其他企业是否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力资格问题:是否是学生、童工等非劳动力或者退休下岗人员。(二)劳动合同内容:内容合法皆有效。(三)法律特别规定:如女工未成年工特别保护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医疗期规定等。(四)公平性;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企业占有主动权,对于合同的起草一般也由企业完成,这样,在
    2023-06-13
    379人看过
  • 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需要准备什么
    一、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需要准备什么到劳动局投诉需要交的资料: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二、去劳动局告用人单位不受理怎么办劳动局不受理的解决方法是:1.向上级劳动部门投诉: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投诉,请求他们帮助您解决问题。2.寻求法律援助: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并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联系媒体:可以联系媒体,向他们反映情况,让他们帮助解决问题。4.向上级政府投诉:
    2024-02-13
    470人看过
  • 劳动局与单位签订合同的区别
    和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只要是员工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那么协议可以视作劳动合同,而员工和单位的关系是属于劳动关系。员工和个人签订劳动协议,那么没有单位的主题是无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存在的只能是雇佣关系。劳动局和劳务局的区别不一样,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务局主要提供劳务信息的、介绍劳务市场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7-06
    327人看过
  • 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当事人入职新的工作或者缴纳社保,如果想要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04-30
    3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哪些必要的职责?
    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告知劳动报酬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义务;合理使用劳动者的义务;培训劳动者的义务;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和劳动标准的义务;接受国家劳动计划的指导、服从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而引发争议怎么处理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而引发争议的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之前,就签订劳动合同事项而发生争议的,不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的方式就该争议问题进行解决。经双方协商意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
    2023-07-06
    168人看过
  • 单位新刻一个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否需要去劳动局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其实劳动合同备案章一般都用不到的。一、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二、盖章后具有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6-23
    69人看过
  • 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与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
    2023-06-28
    303人看过
  • 单位合同签订需要法人签字吗
    一、单位合同签订需要法人签字吗单位合同签订需要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二、必须本人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不一定必须是本人亲自签订,劳动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签订。只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认可代理人代替劳动者签名的行为,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2023-04-26
    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和不备案的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后,应该都要到劳动所备案,如果没有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所无法监控单位对你的社会保障是否尽到了责任,如社保的缴纳,有备案的就由劳动所监督执行,单位不执行的劳动所可采取措施来要求或者强制执行。可根据社会保险法条款来对单位进行处罚。
    • 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局签订工伤保险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用人单位不需要和劳动局签订工伤保险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
    • 劳动合同签订不需要用人单位的章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7
      有效的劳动合同只需要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签字盖章即可生效,不需要劳动局盖章。 现在签订用的劳动合同文本是依据劳动法,经劳动局审核批准的规范的劳动合同书。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就有一份是报送劳动局的,但实际工作中都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用工者一份。职工劳动合同需不需要劳动局盖章呢?总之,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可以不经劳动局盖章。
    • 用人单位更名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用人单位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6
      用人单位更名,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签。如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
    •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