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23 19:59:19 487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主体

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吗

看具体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村,总面积约平方米。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3年月日起至2033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分次支付,首次元由乙方于2013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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