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的所有权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45:30 337 人看过

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形如下:

1、共同购买,除夫妻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因房屋不可分割,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

夫妻一方死亡共有房产是什么样的情形

夫妻一方死亡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认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人:共同房产按照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确认生存一方的份额占比,再将剩余的部分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再有继承人自行约定份额,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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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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