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后农民的权益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4:23:19 470 人看过

农民的征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哪些?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益
    有户口不代表有产权或所有权社会是以家族为细胞,因此户口登记中都是以一个家庭,即一个“户”为基数来登记的,这个“户”中的一个主要的家族成员即为户主。因此,一个“户”中,成员和“户主”在法律上的权利都是一致,没有特别的权利。作为一户之主有作为这一户在这个小区的发言权、代表这一户的签字权等等,义务方面,这一户出现户籍上人员变更、每年的选举、每户需要在小区缴纳的物业费用等等,户主必须有义务配合执行和缴纳。农村宅基地动迁公证书怎么写,拆迁户主签字农村动迁户主签字算吗:如果要搬迁农村的房子,户主应在搬迁合同上签字。签约后,搬家合同将立即生效,因为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如果户主因某种原因无法亲自签字,可以委托家人代为签字,这也是允许的,但应当出示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这几年因为拆迁而暴富的人不在少数,拆迁也是国家城市化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2020年,对拆迁也做出了相关调整,但是不会停止拆迁,只不过拆迁的政
    2023-07-15
    1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土地补偿归谁
    一、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土地补偿归谁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土地补偿的归归土地的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征地补偿费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合法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内,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
    2023-10-17
    415人看过
  • 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
    一、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吗农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有权提留,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提留的,村集体提留征地补偿款的,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的就可以提留。村集体提留土地征收补偿是属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取得村上所有委员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而且对于这笔款项是不能随便进行动用的,如果要使用都必须要通过所有人来进行协商才可以办理。二、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每亩是多少钱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023-05-27
    441人看过
  • 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
    一、农村没有土地证的土地被征收没有土地证被征收也有补偿。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
    2024-01-19
    332人看过
  • 农村被征地农民的权利是什么
    1、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征地事先知情权:在依法报批征地前,政府应当事先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三)参与权审批中:被征地农民知晓并确认的相关材料是各级政府进行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四)答复结果的知情权:人民政府应当自征地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地农民公布答复结果;(五)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国土资源局在土地补偿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告;(6)补偿方案听证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听证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二是谁是征地补偿的监督管理主体?什么是职能和权力?《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
    2023-05-02
    77人看过
  • 农民被征收土地后的权利维护
    (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二)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预征知情权)(三)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调查结果确认权)(四)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申请预征听证权)(五)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参与报批权)(六)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批复结果知情权)(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土地补偿知情权)(八)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调查结果核准权)(九)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2023-07-02
    408人看过
  • 农村农民有土地占有权吗?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据此,村民无权在自己的耕地上建房。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尤其对我国这样人多地少的大国而言,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至关重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把确保十八亿亩耕地定为我国耕地总量的红线,采取多项措施保护耕地,全国人大也专门制定法律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村干部的承担的不过是个管理者的角色,对村集体财产没有处分权。如果村干部越权处分村集体财产,如把本村的土地发包给本村外的人,那么村民们有权予以否决,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村干部的法律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
    2024-01-10
    279人看过
  • 如何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时农民的权益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之势。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强行推动土地流转,片面追求流转规模、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决策权都在农户,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韩-俊强调,不能脱离客观条件,人为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行政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即使在土地流转客观条件充分成熟的地方,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也要注意工作方法,要通过典型示范引导,由点到面,稳步推广。“从根本上看,土地流转是路径而不是目的,不能为流转而流转。”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鸣进一步谈到,在土地流转中,一方面,不能用简单化的行政干预手段来推进,推进过程不能演变成为其
    2023-05-04
    1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农村土地确权证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1.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2.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3.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二、不给土地确权怎么办不给土地确权的解决方法: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
    2023-09-23
    48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变吗?
    所谓土地征收,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土地经过国家征收,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一、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如何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我国将于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是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过程中,一部分人虽然是农民身份,却因为“性别”和“新增人口”身份而不能得到承包地,成为没有土地以及确权证的农民。这样的状况下,该如何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李*英经过大量调研,给出的答案是: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要考虑社会公正!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把握三个要点:一、土地确证应以农民身份为前提,兼顾土地的承包属性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身份在不断变化,一部分农民转变成市民身份,一部分农民依然保留农民身份。土地确权颁证,坚持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应以农民身份为前提,健全土地变更与退出机制。因婚嫁、收养、出生与死亡等法律事实和升学、参军、就业、服刑与劳教等社会事实,发生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的变更时,相应的土地权益也要依法在家庭内部变更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
    2023-05-03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
    一、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不是,土地征收和户口无关,村民户口不会自动变成城镇户口,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
    2023-12-20
    203人看过
  • 征收了土地的农民有什么补偿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
    2024-05-10
    284人看过
  • 农村村民过世后,土地权益由谁来继承?
    土地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村的土地由谁来发包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该规定主要有以下几层含义: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以及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权的主体
    2023-07-19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的村民权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13
      首先,咱们要说的是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然后,讲到对拟征收土地的知晓权利。接下来,就是确认我们这些被征地的农名朋友们的权益了。第四个概念,也就是享有申请预征听证的权利。再往后看,你会看到参与征收报批的权利也是在保护范围内的。然后,对于征地批准结果的信息了解,这个也是你应有的权利。 你有权利去了解土地补偿方面的相关信息。最后,你还可以参与调查结果的核对工作中来。当然,如果对补偿方案有任何疑
    • 农村土地征用对村民权益的影响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4
      首先,我们要谈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接着,我们要提到的是对拟征收土地的知情权。接下来,我们要确认我们这些被征地的农民的权益。第四个概念是享有申请预征听证的权利。再往后看,你会看到参与征收审批的权利也是在保护范围内的。然后,对于征地批准结果的信息了解,这也是你应该拥有的权利。 你有权了解土地补偿方面的相关信息。最后,你还可以参与调查结果的核对工作中来。当然,如果对补偿方案有任何疑问或不同
    • 农民、为什么没有土地。村委有权收回农民的土地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认为收回土地违约或违法的,可以提起诉讼。
    •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有: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预征知情权; 3.调查结果确认权; 4.申请预征听证权; 5.参与报批权; 6.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知情权; 8.调查结果核准权; 9.补偿方案听证权;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14.恢复耕种权; 15.违法举报
    • 村民征收农村土地后能收回本人的土地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这种情况补办房产登记就可以了。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般有土地证没房产证应该是老房子吧,如果是规划法颁布前建的老房子,凭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勘测资料应该就可以办理初始登记,审查之后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发证,然后按正常标准进行补偿。房产登记这一块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咨询。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一致的,所以有土地证就是有证房屋了,只是房屋所有权尚未办理登记而已,不要被忽悠当无证房给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