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随义务是合同履行全过程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9:40:56 464 人看过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并且附随义务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哪些

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履行抗辩权正确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对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一个环节的违反,都是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有哪几种

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一是强制性缔约,如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二是格式合同制度,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三是附随义务,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作协议到期是否还具有效力

合作协议到期就无效了。合同失效了,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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