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1:33:56 109 人看过

一、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二、贪污罪处罚规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触犯贪污罪会判几年
    一、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3、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务。这里的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履行组织、领导、监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等职责。(2)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里的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
    2023-03-20
    291人看过
  • 贪污罪主体的概述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主体的问题何谓国家机关?依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但与我国宪法相对应的概念只有国家机构而没有国家机关。实践中,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贪污罪的主体争议最大的是有关党或者政协的机关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其工作人员是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两种观点,否定说认为,根据宪法的规定,党派机关不属于国家机关,因此,只能认定其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准国家工作人员,而不属于国家机关工
    2023-08-18
    364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是谁如何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行为人犯贪污罪的,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私营企业的钱算不算公款私营公司的不是公款,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二、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何种罪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03-20
    438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
    2023-03-11
    306人看过
  • 贪污罪刑罚裁量基准包括哪些?
    贪污罪量刑标准如下: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贪污金额处罚。受贿罪量刑标准不应等同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从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起,就开始比照贪污罪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3条对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第386条规定了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3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量刑的标准一般也就是以受贿所得数额为主,兼顾情节。但情节是否达到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一般也是从数额上考虑,特别是
    2023-07-03
    467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包括贪污款项的利息?
    贪污罪的数额一般不包括贪污款项的利息。贪污、挪用公款(包括银行库存款)后至案发前,被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连同其贪污、挪用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但不作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数额计算。一、携款私逃如何定罪携携款私逃定罪标准如下:1、携款私逃是挪用资金潜逃,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2、犯罪携款私逃人挪用资金潜逃的;3、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主观目的,且拒不退还的,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根据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处罚。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已经全部归还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 ,只要属于依法应予追诉的,仍应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职务犯罪有哪些种类职务犯罪分为三大类,其中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2023-06-28
    500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如何确定
    刑事责任能力
    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有以下三点:(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二)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贪污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
    2023-06-03
    409人看过
  •  贪污罪犯罪主体的定义
    贪污罪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其从事公务必须属于国家或国有单位,且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體: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這意味著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二、准国家工作人员;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有两个基本特征:1、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者国有的,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上述国家单位委托或者派出的人员;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贪 污 罪 主 体 定 义 : 从 事 公 务 的 人 还 是 劳 务 人 员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2023-10-08
    85人看过
  • 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
    一、新刑法贪污贿赂罪怎么规定新刑法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贿赂罪包括哪些贪污贿赂罪包括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三、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贪污贿赂罪具体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2023-06-19
    183人看过
  • 贪污罪犯罪主体研究——围绕贪污罪之主体与客体协调问题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问题,是1997年刑法改正过程中与生效后一直很受关注的问题。无论是从1997年刑法对贪污罪主体规定的变化,还是其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所作的立法解释,以及大量的关于该问题的著述,都可以得到说明。该问题的被关注不是偶然的。自1979年刑法规定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公职人员之后,由于其后很快实施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社会发生了巨变,并导致了能够侵害贪污罪之客体的全部或一部的行为人范围不断扩大,由此引发了对该罪主体的多次立法修改。至今,关于贪污罪主体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主张纯化贪污罪主体,将其限制在国家公职人员的有之,赞同我国1997年刑法的规定,并对其作出历史演进性论证的也有之.笔者认为,关于贪污罪主体的取舍,应该首先界定该罪的犯罪客体,也就是把握该罪的立法意图,这是一个前提。若无此前提的界定,对该罪犯罪主体的界定将会困难重重。因此笔者拟从犯罪主体与犯罪客体协调的角度,谈对贪污罪
    2023-06-11
    88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体
    一、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定义1、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2、贪污罪的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二、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体共同(一)两者主体的共同点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可以归纳为四种情形: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2023-03-01
    493人看过
  •  如何解释贪污罪中的主体?
    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身份,我们可以将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法人主体。另外,根据是否需要特定的身份作为犯罪主体的特定条件,犯罪主体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该是属于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根据犯罪主体的不同身份,我们可以将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另外,根据是否需要特定的身份作为犯罪主体的特定条件,犯罪主体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该是属于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贪 污 犯 罪 主 体 : 谁 才 能 构 成 贪 污 罪 ?根据素材2,构成贪污罪的非法占有人包括两类人。第一类是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挪用的公款,拒不归还,
    2023-09-23
    330人看过
  •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怎样的贪污的财物包括什么
    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贪污的财物包括:一是公共财物;二是国有财物;三非国有单位的财物。一、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没有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但是有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为故意。二、贪污100万会判刑多少年贪污100万本身属于数额巨大的范围,100万的量刑标准应当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1、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并处没收法定或全部财产,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的可以从轻处罚。2、法官在判决时应根据被告人认错态度是否有坦白,自首等情节来综合考量。构成贪污罪应具备条件有: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
    2023-06-23
    138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问题研究
    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根据刑法第382条以及第93条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具有二个基本特征:①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②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二个条件,才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虽然法律对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具体认定这几
    2023-04-25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贪污罪犯罪主体主要是哪些,主要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1
      贪污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在我国刑法诞生以前,法制还未健全的情况下,就有《关于惩治贪污条例》。后来到了1979年颁布了《刑法》,正式规定了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但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贪污罪除了罪名以外,内容发生了许多的变化,这当然有其中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体制、经济关系的变化,使法律也在不断变化,贪污罪变化最大的是犯罪的主体部分,范围从小到大,又从大到小。目前,贪污受贿罪
    • 贪污罪主体是什么?具体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4
      据我国的新刑法规定,犯罪主体按照是否是自然人,可分为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按照是否要求有特定的身份作为犯罪的主体的特定条件,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该是属于特殊主体。贪污犯罪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是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贪污罪判死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3
      这怎么能构成呢?什么是贪污罪,你得清楚的知晓。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 贪污罪共犯具体包括哪些,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4
      贪污罪共犯包括: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的特定身份者。
    • 贪污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贪污罪的主体是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0
      1.刑法第382条第1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物的,是贪污罪。 2.刑法第382条第2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3.刑法第183条第2款: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