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可以要求单位发停工蒥薪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29 18:47:18 332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可以要求单位发停工蒥薪工资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在受到工伤后,职工有权提出停止工作并享受留薪权利。

若医生签发疾病证明书请求公司按时发放停工留薪,则具有法律效力。

当员工遭受与其工作相关的事故或职业伤害需要停止工作以进行工伤治疗时,其原本的薪资及福利水平应在停工留薪期内得到保障,由雇佣单位每月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若不幸职工发生工伤事件,在这段休养时间内可依据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会或用人单位索求工资补偿,这等同于误工补贴。

倘若事件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情况,或是其他对人身造成伤害的事件,职工亦有法定权益向加害人主张误工补贴的赔偿,如果在此过程中已经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也可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相应的付款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十级能终局裁决吗

在涉及企业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并未设立一裁终局的规则。

「一裁终局」意为当劳资纠纷经由仲裁庭作出判决之后,便告终结,无需再进行上诉或申诉程序。

对于追讨工资、治疗工伤时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获得辞退或其他理由所获得的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只要其金额未超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额度,即可适用特殊规定,不必受此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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