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34:30 218 人看过

现将《葫芦岛市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控制,进一步盘活国有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上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备,以调控和供应城镇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各类建设所需用地,均应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储备土地。

第五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工作。凡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储备。计划、财政、建设、经贸、金融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上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土地储备

第六条国土资源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市场用地需求,拟订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

第七条下列国有土地列入储备范围:

(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二)依法收购的国有土地;

(三)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置换的土地;

(四)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征用的新增建设用地;

(五)城市规划区内未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

(六)其他需要储备的国有土地。

第八条依法应当收回的国有土地包括: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因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

(六)被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七)土地使用者违反出让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

(八)非法占地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九)其他可以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第九条下列土地通过收购进行储备:

(一)拟盘活或调整的划拨土地;

(二)政府依法可以优先购买的土地;

(三)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四)因土地使用权抵押引起的需要处置的土地;

(五)改制企业需要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的土地;

(六)其他可以依法收购的国有土地。

第十条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城市建设规划需要盘活或者调整的国有存量划拨土地,必须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政府统一收购。原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不得擅自以地招商,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土地储备实行预报制度。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有土地,用地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土地储备机构预报。

第十二条土地收购的程序:

(一)权属核查。土地储备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和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二)费用测算。上地储备机构根据调查结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测算评估。

(三)制定方案。上地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权属核查、收购费用测算的结果,制定土地收购具体方案。

(四)签订合同。收购方案经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五)收购补偿。土地储备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

(六)交付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土地储备机构交付被收购的土地。被收购的土地使用权一经交付,即纳入土地储备库。

第十三条原土地使用权人向土地储备机构申请土地收购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营业执照;

(四)土地使用权合法凭证;

(五)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六)宗地图;

(七)主管部门意见;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二)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三)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和期限;

(四)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六条实施收购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

第十七条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购价为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与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补偿金额之和。土地使用权补偿,按土地原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的60%计算。土地使用权评估由政府委托的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按照政府有关动迁、拆迁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收购价为土地出让金金额与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补偿金额之和。土地出让金应为土地原用途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按照政府有关动迁、拆迁政策执行。

第三章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与利用

第十九条土地储备机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将依法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

第二十条土地储备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与利用:

(一)前期开发。土地储备机构在储备土地供应前,应当完成储备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动迁、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达到净地条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土地利用。土地储备机构对近期内暂不供应的土地,可以依法将储备土地单独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出租、抵押、临时改变用途。

第二十一条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四章储备土地的供应

第二十二条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拟出让的储备土地的收购、前期开发成本进行测算,拟定储备土地的出让方案并报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储备的土地除法律规定以外一律采取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以及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其他建设项自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确定上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出让底价必须由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评估,经政府研究审核后确定。

第二十五条储备的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必须实行公示制度,土地储备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布上地出让信息、出让方式和出让结果。

第二十六条储备土地的收益,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2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葫芦岛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
    发布部门: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现将《葫芦岛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予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孙兆林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葫芦岛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政府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方案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被征地户具体被征收土地面积等(不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争议的裁决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县(市)、区政府在实施补偿安置方案过程中发生的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被征地户具体被征收土地面积等其他争议,由市政府裁决。市国土资源局受市政府委托,承办
    2023-04-23
    227人看过
  • 葫芦岛市护照办理材料有什么
    一、葫芦岛市护照办理材料有什么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申请变更加注的,还需提交原护照1份及复印件1份、与护照变更加注相关的证明材料1份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1份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1份。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1份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1份,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1份。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1份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1份。5、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二、葫芦岛市护照办理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
    2023-05-26
    122人看过
  • 葫芦岛市五保户供养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人;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5、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1、供给粮油和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注: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葫芦岛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1、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方面,集中供养对象,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南票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觉华岛旅游度假区提高到每人每年5100元,龙港区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
    2023-05-29
    87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速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美化生活环境,改善生态条件,把我市建设成为园林式现代化沿海开放名城,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及县城和建制镇内的绿地建设和绿化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地范围包括:(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广场以及街道和沿河两侧的公共绿地;(二)居民区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的专用绿地;(三)改善城市自然条件和安全、卫生条件的防护绿地;(四)为城市绿化用于培育各种苗木、花草和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的生产绿地;(五)风景林地或其它应划为绿地的范围。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的园林绿地规划和绿化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绿化发展规划,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位应做好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护工作。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号召和开展社会性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2023-06-10
    392人看过
  • 葫芦岛市黄绿标办理材料
    1、申请人需要带上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信息,可免费申领“黄绿标”2、根据行驶证上面的车辆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黄标”或者“绿标”3、车主拿着查询结果,凭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领牌凭证、机动车交易凭证及复印件就可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4、申请人车主凭《机动车行驶证进行登记,并填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委托单,领取《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检验资料;5、缴纳检测费用150元。车辆检测完毕,车主领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2023-05-10
    111人看过
  • 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发布日期:2006-11-17执行日期:2007-1-1现将《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孙兆林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下同)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等问题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裁量,并依法合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第三条本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
    2023-06-06
    352人看过
  • 葫芦岛市社保卡的激活
    社保卡的激活:申领人领卡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申请时一致)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激活时须同时办理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激活。申领人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办激活,监护人需凭申领人的社保卡、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资格证明(如果监护人与申领人在同一户口簿的,可用户口簿原件)到该卡服务银行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监护人常驻异地的,可委托户籍内的其他亲属代办。高龄、重病、精神病人、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社保卡激活的,按该卡服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激活。
    2023-05-10
    432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镇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现将《葫芦岛市城镇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对患重大疾病的城镇特困居民实施社会救助,依据《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镇特困患重大疾病的居民是长期居住在本市且属城镇常住户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含非农业人口):(一)本人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本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个人当年发生医疗费用实际负担部分在1000元以上的。第三条具备上述条件的特困居民患下列疾病之一的,属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一)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膜透析的;(二)恶性肿瘤;(三)再生障碍性贫血需定期输血者;(四)重型肝炎及并发症。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成立特困居民患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
    2023-06-09
    62人看过
  • 葫芦岛低保标准
    葫芦岛的低保标准是什么不同群体有不同的标准吗保障人群具体如何分类葫芦岛低保家庭的低保金额是多少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农村非农业: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820元(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连山区、南票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龙港区每人每年3156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20%。1.分类管理(1)“三无”对象和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家庭收入基本无变化且困难程度较大的A类低保家庭,每年复查一次;(2)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B类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查一次;(3)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C类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查一次。2.分类施保(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增发金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2)下
    2023-05-30
    267人看过
  • 葫芦岛社保如何补办
    **岛社保怎么补办?据了解,**岛社保办理相关补办手续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遗失社保卡需要补办新卡的情况,另一种是社保卡不能使用需要进行补办的情况,下面是详细介绍。补办所需的材料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代办的,需携带本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取卡时,本人取卡,需携带取卡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取卡,需携带取卡单、本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补办的步骤1、如果是社保卡不慎遗失,则需要先进行社保卡的挂失手续,然后再申请补换新卡,经机构审核批准后,补办的个人再在指定的时日内领取新的社保卡即可。2、如果是社保卡因磨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补换新卡的,则补办的个人需要先去开具一个社保卡磨损等不能使用的证明,然后再持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到经办机构申请补换新卡,最后,机构审核批准后,个人再在指定的时日内领取新的社保卡。**岛社保怎么补办社保卡?从上可知,如果是社保卡不慎遗失,则补办的步骤
    2023-05-08
    63人看过
  • 葫芦岛二胎罚款
    一、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二、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的夫妻,但女方年龄未满26周岁再生育的三、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四、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五、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六、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一、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0.5倍的标准缴纳;二、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的夫妻,但女方年龄未满26周岁再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三、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比照第(三)项规定的标准缴纳;五、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
    2023-05-10
    219人看过
  • 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发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发布日期:2006-3-16执行日期:2006-3-16经2006年2月21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三月十六日葫芦岛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葫芦岛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及《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葫芦岛市著名商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享有市场较高知名度、信誉度和竞争力,为公众熟知并依法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第四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4-23
    82人看过
  • 葫芦岛市城市房屋拆除规定
    葫芦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失效发布日期:2001-05-08生效日期:2001-05-08发布部门: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开发建设对各类房屋(含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拆迁的全部管理活动。一切拆迁当事人应自觉遵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公有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的管理人)和具有合法使用权的使用人。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土
    2023-07-03
    360人看过
  • 葫芦岛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葫芦岛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023-05-29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葫芦岛国有土地强拆可以怎样给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6
      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
    • 葫芦岛地铁征收国土怎么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8
      地铁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
    • 葫芦岛国有划拨土地搬迁怎么样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2
      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
    • 葫芦岛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2
      征占一般湿地从事勘查、矿藏开采和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设施建设的,应当不征占或者少征占。确需征占的,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前,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职责,由市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葫芦岛荒地安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开垦的荒地有没有补偿要看您这边有没有和村委会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有权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补偿安置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先行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由村委会依法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如果没有任何的承包合同私自开的荒地那么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