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是赋予保险人的一种权利,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途径有多种,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一、代位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
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
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途径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和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代位权诉讼行使的必要费用是否由债务人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知识: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
314人看过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436人看过
-
本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能否成立
54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包括国内水路运输者
350人看过
-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费率的组成
220人看过
-
货物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运输途中受损赔偿案
454人看过
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具有通过能力大、运输量大、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等特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 更多>
-
货物运输国际保险应包括哪些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1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即通过海上船舶运输到各国港口之间的货物保险(见海上保险);②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即通过陆路火车或汽车运输到各国车站之间的货物保险③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即通过空中飞机运输到各国机场之间的货物保险④邮包保险,即通过邮局通过邮包运输到各国之间的货物保险;⑤联运保险,即通过海、陆、空两种以上不同的主要运输工具联合运输到国际各地之间的货物保险。
-
海上货物运输中合同中卖方中止运输权利的行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中止运输(StoppgeiTrsit),指的是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在没有保留货物所有权的情况下,遇到买方无力清偿或不愿清偿债务时,对于脱离其占有但尚处于运输中的货物要求承运人中止原定航次运输的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未收到货款的卖方的一种救济方法。卖方行使中止运输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卖方只有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才能行使,这种无力清偿债务是指一般业务过程中停止支付货款或不能支付到期的货款,而不追究其是否已
-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02陆上运输货物保险问题,该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对被保险货物进行保障。陆运险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自然灾害或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等情况造成的损失。陆运一切险除包括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然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以及发货人责任,以及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
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后的途径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3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 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②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 ③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④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
国际货物运输的保险制度中对代位求偿权有哪些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4、代位求偿权仅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5、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