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简历造假月薪6万劳动合同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56:02 155 人看过

一些求职者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求在简历上大做文章,岂不知这样将会导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从而使自己的权利无法保障。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北京某制药公司一副总简历造假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案件。

被告赤某系日本国籍,为了谋取高薪编造了其曾在日本某制药公司担任顾问、中东海外总代表等职务从而顺利地同北京某制药公司签订了月薪6万元的聘用合同,并被聘任为企业副总经理。随后因合同履行问题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最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用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自订立劳动合同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大家可能会认为只有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才存在欺诈、威胁等,本案就是劳动者欺诈的情形。实质上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双方都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合同无效后将会产生对有过错方不利的后果。

法官提醒一些急于找到好工作的朋友,一定要凭自己的真本事,假的终归是假的,最终害人还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简历造假违法吗
    调解委员会
    一、简历造假违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简历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合同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二、简历不真实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一)公司应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员工有虚构简历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或规章制度作出处理,但不应超越法律规定。(二)简历造假,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三、如何进行劳动维权(一)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二)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
    2023-06-07
    51人看过
  • 员工学历造假是否能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劳动者在应聘、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如实披露信息并不必然构成欺诈,当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时对学历无明确要求,且无法证明员工工作能力与学历有必然联系的,则不应以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为由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企业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一、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解决好工学矛盾。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二、补贴范围,员工范围: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员工。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本科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2023-07-05
    362人看过
  • 解读劳动合同法求职者简历造假企业可追究责任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大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士认为,该法很多条款都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倾向性比较明显。而市劳动部门相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新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不少利好。《劳动合同法》从适用范围、促进稳定就业等方面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企业拖欠工资现象,该法更是新增了“支付令”条款———单位拖欠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单位接到“支付令”后,没有异议的需立即付清报酬,否则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失业处的周正国表示,在保护劳动者的同时,《劳动合同法》也给企业带来诸多利好。“首先,新法在法律高度,确立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周正国说。现在,有人求职时在简历中“注水”,造假学历或假证件,虚构从业经历等,增加了企业招聘的风险。新法则明确:“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劳动者违法维权增多:简历资质造假否认合同签名
    近年来,各地审理的劳动者非理性维权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法庭的法官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劳动者使用不正当手段,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不应得的赔偿。依法维权应当被鼓励与提倡,然而面对劳动者违法维权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简历资质造假2013年7月,张耀山一纸诉状将原东家鑫辉物业公司告上了南长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加班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合计人民币8万元。然而随着审查的深入,法官发现事情并非如张耀山所说的那样简单。2011年12月,张耀山经过招聘进入鑫辉物业公司担任招投标项目经理,并与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然而,张耀山作为一名中层管理人员,非但未能在岗位上发挥所长,还到处以副总经理自居,常常与同事发生不愉快。2012年9月初,张耀山与公司保安顾明因琐事争吵,进而引发斗殴,该事件最终导致张耀山左眼眶受伤。此后,张耀山便以劳动合同快到
    2023-06-09
    332人看过
  • 年薪百万聘假副总双方互索违约金
    华农财产保险公司组建时拟聘自称是安邦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臧先生,准备让其担任公司的副总,年薪不突破100万元。谁知华农公司核实得知,臧先生所谓的副总身份并未经过保监会备案报批。解除合同后,华农公司和臧先生都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记者今日获悉,劳资双方的诉讼请求均被西城法院驳回,法院仅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臧先生被欠付的工资10万余元。2005年8月,华农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筹备组与臧先生签订协议,拟聘用其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业务运营。根据其执业情况,年薪不突破100万。而让华农公司做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是臧先生应聘时自称是安邦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按照保险业的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任职必须经保监会批准,虽然臧先生咬定自己在安邦公司担任副总职务,但事实上,安邦公司从未就臧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提出报批申请。因此,华农公司也没有让臧先生当上公司副总。臧先生在给华农公司的应聘登记表中写有声明:本人对所
    2023-08-17
    194人看过
  • 简历没有如实填写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问:我到一所学校应聘教师,我是外省户口,但是学校招聘要本市户口,我就在简历上写了本市,被录用后,在与学校签定合同时,出示了自己真实的身份证明(与所填写的个人简历不同),学校也没说什么。劳动合同到期后,学校又让我继续干了三个多月我才离开。现在学校一直拒绝支付我一个多月的工资,我想问问您,学校与我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是无效劳动合同,我应得的工资能补给我吗?学校一直没有为我办理社会保险,能要求补办吗,还有能得到什么经济补偿吗?答:从你讲述的情况看,我很理解你当时填写简历的心情,许多单位在招聘时,拒绝已婚女士或进行户籍限制,好在你已经顺利地完成了劳动合同期内的任务,并没有因为填写履历不实而造成后果。不过希望以后能够真实填写简历,不然它可能导致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你终止劳动关系,也没有续签合同,那你和单位依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提到,“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离开了学校”。但是不知
    2023-06-10
    411人看过
  • 学历造假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通过伪造学历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2023-06-23
    485人看过
  • 因劳动者造假学历劳动合同不成立赔偿需要吗?
    一、因劳动者造假学历劳动合同不成立赔偿需要吗?因劳动者造假学历劳动合同不成立赔偿是否需要就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受到了损失,如果存在利益上的损失也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是因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很大,用人单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使用人单位有所准备,安排新人来接替工作,以免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损失。二、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
    2023-04-18
    56人看过
  • 利用掺水的简历订立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法律如何规定?《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原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十八条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负有缔约告知义务。二、是否所有因掺水简历订立的合同都无效?不是
    2023-06-20
    168人看过
  • 应聘者使用虚假学历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若对劳动者的学历有特定要求,应当在录用前明确向劳动者提出;同时用人单位享有核查应聘者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承担的先合同义务的性质不一样,用人单位享有核查应聘者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应当强化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应尽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从该规定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承担的先合同义务的性质不一样,用人单位如实告知义务是法定的,不管劳动者是否提出告知的请求,用人单位都必须如实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劳动者的义务是任意的,仅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用人单位不主张该权利,劳动者就没有必要
    2023-04-26
    206人看过
  • 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签署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吗
    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签署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造假简历持有者利用虚假的学历证明签署的合同属于采取欺诈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当然就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这对于造假者就没有任何好处了,劳动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劳动合同正在履行的,也立即终止。造假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取得的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一切酬劳等都得返还给单位,户口、档案都得退回原籍,还得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简历造假,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更甚者还将受到刑事制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
    2023-06-13
    259人看过
  • 公司造假劳动合同找那个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根据本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单位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岗位,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等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被录用劳动者的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可见,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意义重大。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造假证据算机密吗不是机密怎么可能算是泄露机密呢。不过仲裁提供这做什么证据呀,只要有欠工资证据,能证明确实在他们工作过,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能仲裁呀,民事诉讼当事人拿不出证据或没有证据也不要去伪造,一旦伪造证据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2023-08-06
    362人看过
  • 公司伪造我的假劳动合同能报警吗
    可以。1.公司伪造劳动合同的行为肯定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还未达到构成犯罪的地步、不足以追究公司以及公司领导的刑事责任。因此,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对公司处以罚款、责令改正等处罚。2.如果劳动合同系伪造,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仲裁委会应当依法支持该项请求。一、不给工资是犯法行为吗不给工资是犯法行为。但是报警多半没用,这属于劳动纠纷,经济纠纷,有专门的人会管。涉及到劳动纠纷,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管理部门派出专业调解员帮忙解决劳动者的工资问题。若经过劳动管理部门的调解仍旧解决不了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对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公司赔偿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1、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2023-03-26
    99人看过
  • 伪造公司印章骗副总经理领刑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某管制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安徽省公路工程总公司经投标承建宣城市某桥的复桥建设工程,2004年4月,该公司将此工程转包给安徽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某等人,由汪某等人负责具体施工。后双方因该工程管理费等发生纠纷,安徽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将“安徽省公路工程总公司某桥项目部”的印章收回。后被告人汪某伪造一枚印章在工程中使用,先后用假印章加盖到此工程5期支付月报表上,上报到宣城市公路局宣州区分局,领取中间计量款,并在还款承诺书中使用该假印章。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伪造公司印章,侵犯了被伪造印章公司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也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16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简历造假合同是骗子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应聘时提供虚假的简历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合同欺诈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学历造假的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了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
      员工学历造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简历造假劳动合同诈骗的纠纷应当怎么处理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应聘简历造假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2
      目前应聘简历造假,就算面试通过,工作中能出成绩吗?企业招聘可不是承诺一辈子对你不离不弃。企业很现实,它给你钱,你给它想要的结果。
    • 劳动法简历造假,单位可以开除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1
      劳动者简历造假,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