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20 21:02:08 338 人看过

质押拟设公司股份未登记的,合同一般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依据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要求出质人承担相应质押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合同有效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n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n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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