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建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5:11:15 299 人看过

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

(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含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

(5)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上市权属转移登记操作步骤
    办事程序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纳契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查交费领证服务窗口委托测绘:大厅西侧服务台申请登记:2、3、4、5号窗口交费领证:1号窗口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书证房屋转让方应提交的书证:1、无锡市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申请表2、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3、无锡市房产买卖协议4、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5、转让方及其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6、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7、补交土地出让金和有关规费的收据(限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房屋接受方应提交的书证:1、契税完税证明2、受让人及配偶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配图(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领证时需交验的书证1、产权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证,同时交验领证人身份证)2、登记收件收据税费项目出让方承担:房产交易手续费接受方承担:契税,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2023-08-12
    322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也是房产登记的重要种类。那么,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的材料有哪些?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的类型有哪些?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6)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收据(土地部门收取);(7)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2024-01-24
    9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是否需要登记注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
    2023-06-12
    20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的,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的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的单位建造,以微利价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的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那么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又是什么呢?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在物业管理部门的租金计分表上按照某些因素计租且实际确有他户走破的房屋,应当扣除宽90公分的走道面积后计算建筑面积。私自搭建的房屋原则上应当先拆除,方可审核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如相关管理部门认为不宜作拆除处理的,应当重新计算建筑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居住用
    2023-05-08
    255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什么是房屋转移登记?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
    2024-04-22
    382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
    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购房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门牌号与合同不一致的,开发公司提供说明);4.商品房买卖合同;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合同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5.销售发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6.契税完税证明;7.房屋所有权证配图;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交审批表;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
    2023-04-22
    102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离婚产权登记流程
    经济适用房离婚后过户。经济适用房过户,相对于商品房过户而言,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下:1、经济适用房为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的,由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结果办理过户;2、经济适用房过户需满足,契税已缴纳五年的条件;3、经济适用房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将该房屋过户给另一方外,否则不需要办理过户。延伸补充: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及相关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
    2023-07-01
    277人看过
  •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一、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主要提醒在交易时限的区别上:1.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2.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产。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三、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需缴纳哪些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替需缴纳的费用如下: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
    2022-06-27
    174人看过
  • 已购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买卖转移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作者:高攀一、必须提交的资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网上签约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9)“〇二六”单位的房屋,提交“〇二六”单位的批准出售证明原件。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申请房屋买卖、赠与、交换、抵偿债务等转移登记的权利人,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3)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
    2023-05-05
    304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出售经济适用房怎样缴税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2、经济适用房应当如何缴税?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交易时需多缴纳综合地价款,其他与商品房一致:综合地价款缴纳标准:2008年4月8日前下发房产证的税率为交易价格10%,之后下发的为差额70%。二类
    2023-05-05
    168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房,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二、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大致如下:1.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10天的公示。4.审核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
    2022-07-09
    25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地点
    文章分析了经济适用房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地点: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文章还提供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地点,北京经济适用房办理购房登记手续地点等相关信息咨询。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2023-06-10
    59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北京新老经适房如何划分
    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北京新老经适房的划分北京的经适房是从1998年开始建设的,以天通苑、回龙观等一批经适房为代表。但早期的经适房面积较大,很多户型上百平米,而且审核分配也不严格。2007年,北京实行了新的经适房制度,严格规定了经适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申请审核、后期管理等政策。对于已购经适房的再上市交易,2008年4月市住建委出台政策,将之前和之后购买的经适房划分为老经适房和新经适房,实行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经适房上市相关政策按照2008年4月颁布的政策,未满5年的经适房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通过
    2023-12-16
    482人看过
  • 成都经济适用房可以去哪里登记
    一、成都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登记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二、成都购经济适用房受区域限制吗成都购经济适用房受区域限制,经济适用房是属地原则的,只可以在本辖区内购买。三、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2、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原有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16平米;3、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成员中必须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拥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4、而对于属于成都市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来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还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5、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四、成都怎样申请经济适用房1、提出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
    2023-05-25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您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8项,为您整理如下供您参考:①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②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契税完税证明原件;⑤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⑥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原件;⑦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⑧选房确认书原件。
    •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需要的材料经济适用房的转让登记包括新建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和已购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分别都需要以下的材料:(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
    • 经济适用房转让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买卖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划拨用地);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 (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
    • 经济适用房可以做抵押登记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没有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做抵押贷款的,满了五年且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抵押贷款。1、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所以,没有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因不符合政策要求,房管局不会办理抵押登记。2、另外,就算房管局允许抵押登记,如果还不上款,银行也没有办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