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是如何规定股东的连带责任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9:01:26 298 人看过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技术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技术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但是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不知情下公司负债

1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公司设立时已实际投入)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不再以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2.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对外欠债的,股东不用承担偿还责任。公司用其资产来抵扣债务。股东投资后,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如果公司欠债数额巨大被迫清算的,也不会要求股东用个人财产清偿。

三、公司倒闭股东是怎么赔偿的

公司倒闭了一般情况下不用赔钱。因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都不需以个人财产偿还。但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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