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的档案怎么移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25:57 86 人看过

【法律咨询】

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移交哪些内容?

【律师回答】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4、招标文件;5、开工审批文件。

(二)施工文件

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

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2、地基处理记录;3、工程图纸变更记录;4、材料设备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5、施工实验记录;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7、施工记录;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水电、暖通、空调、消防、燃气工程

1、一般施工记录;2、图纸变更记录;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5、施工试验记录。

(三)监理文件

1、监理规划;2、监理月报、会议纪要;3、监理通知;4、监理总结。

(四)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

a)竣工图(给排水、结构、水电、装饰、暖通、消防、燃气、电梯等);

b)声像材料(照片、录像、光盘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先签档案单位还是先调档案单位(2021年)
    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需注意档案转移和聘用合同签署的先后顺序。档案转移是先签署就业协议,再进行档案转移,最后签署聘用合同。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通常不查看档案,仅依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来决定是否签署聘用合同。若档案中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聘用失败。在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会先签署就业协议,然后再进行档案转移(如果没有协议,就无法转移档案),最后才签署聘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通常不会查看档案,仅会依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来决定是否签署聘用合同。因此,如果档案中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聘用失败。 档 案 转 移 与 聘 用 合 同 签 署 的 先 后 顺 序档案转移是员工离职时的一项重要手续,但它是否需要劳动合同呢?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条款,但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下的档案转移。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
    2023-10-06
    484人看过
  • 新单位不要档案怎么办
    在员工缴纳社保保险的时候有的公司会要求有个人档案,但也有地方不强制规定。所以在原企业离职后,员工应将人事档案调回个人户籍地人才市场中保管档案。在办理档案调转前需要到新存档机构开具一份调档函,然后携带这份调档函到原单位提交调档申请就可以了。原单位收到调档函后,会将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寄回至调档函开具机构,这样后期在使用档案,或调转时才可以正常办理。否则档案到达个人手中后,人才市场将不受理,也无法开具调档函协助档案调转。千万不可以将档案留在自己手里,这样将成为死档,也就是所谓的无效档案,档案在个人手中的时候会被怀疑档案内材料的真实性,即便是自己没有进行修改,但也会被怀疑,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如果变成了无效档案这是对自己很不利的,会影响个人利益。新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也不想将档案调回户籍地人才市场的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将档案挂靠在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具备保管档案资料的机构可以帮助办理,但需要支付一些费
    2023-02-19
    21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是谁
    建设单位即是业主单位,投资方,土地产权拥有方。开发商从事土地开发运营或者销售过程的具体事宜。一般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单位会是一个共同体,既一个组织同时拥有这两个身份,就如同一般大地产公司,既投资买地,又进行开发,他们就是唯一的业主单位;有些项目如PPP项目类型,国家出地,由其它组织合作,出资建设进行开发设计运营一系列工作,后期国家再回购,这里面国家部门和开发单位都是业主,但又是两个不同主体。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一)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二)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三)地下防空工
    2023-06-26
    4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什么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法律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在厂里想申请职业病鉴定怎么办1、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2、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
    2023-06-28
    283人看过
  • 档案库房建设标准
    1、档案库应集中布置、自成一区2、档案库区的平面布局应简洁紧凑3、档案库区或档案库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其面积不应小于6m2;当设专用封闭外廊时,可不再设缓冲间4、档案库区内比库区外楼地面应高出15mm,并应设置密闭排水口5、每个档案库应设两个独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间布置方式6、档案库净高不应低于2.60m7、档案库内档案装具布置应成行垂直于有窗的墙面。一、如何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控制1、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市政道路多为政府财政筹集资金,在确定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时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随意性。另外,市政道路设计时要结合本城市的近期规划和长远期规划,综合考虑与给排水、电力、燃气及通信等管线的平面布置和交叉,避免发生大幅调整路线和管线布置冲突等现象。因此,建设单位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要与设计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联系,协调好各个管线单位间的关系,尽可能让设计单位交出高水平的设计方案。2、提高质量意识,完
    2023-04-03
    151人看过
  • 单位挂失档案,我该怎么办?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档案单位必须要拆迁吗用人单位当然会拆封个人档案的。可将报到证副本和会计职称证明交给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装入档案。档案不能私自拆开,人事档案只有人事管理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员才可以拆开,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拆封的。当违反规定私自拆开档案后,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都是不能接收档案的,也就成为了死档。档案体现的是真实性、现实性、机密性,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
    2023-07-15
    170人看过
  • 单位拒绝调出档案怎么办?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时间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由此,用人单位扣压职工档案是违法行为,个人档案必须随职工的流动而流动。如果因职工辞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想辞职可以假装请假吗不可以。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1)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
    2023-06-25
    208人看过
  • 单位调档后会拆档案吗
    档案调到单位,用人单位会拆封个人档案的。本人可将报到证副本和会计职称证明交给单位管理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装入档案。档案不能私自拆开,人事档案只有人事管理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专员才可以拆开,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拆封的。如何从原单位调档案档案转出: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法》第二十一条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禁止篡改、损毁、伪造档案。禁止擅自销毁档案。第二十三条禁止买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按照国
    2023-08-14
    268人看过
  • 异地事业单位社保档案如何转移
    如何转移异地事业单位社保档案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
    2023-05-04
    254人看过
  • 原单位调档案的方法
    档案转出: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破产清算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
    2023-07-17
    190人看过
  • 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023-06-24
    467人看过
  • 怎样调档案到工作单位? ? ?
    1、确认本人的档案在哪里,电话咨询调档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是办理离职手续后凭调档函调离,工作调动的有些地方需要商调函。2、电话咨询档案调往地,开具调档函需要携带的材料,以人才市场为例,调回原籍的一般需要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咨询是否需要代办人的证件。3、电话咨询是否需要本人携带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地,如可邮寄调档函调档的,就不用白跑一趟了。如需要前往当地的,携带调档函、离职证明等原先咨询需携带的材料前往。档案一般只能通过机要的方式邮寄调离。一、档案能代取吗别人可以代取。但是要求是直系亲属,人才中心那边要看户口本,不能什么人都能代领。提取过程:(1)在接收单位开好接收函,带着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时学校开具的其他就业有关的材料(2)到就业指导中心重新开具报到证,再拿着新开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去人才交流中心调档案(3)档案可以自提也可以走程序一级级调。二、天津户口人才引进办理流程需要具体分析,一、
    2023-06-28
    318人看过
  • 职工档案丢失,单位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扣住离职职工档案用人单位终审败诉劳动者毕某办理合法手续离职后,原用人单位却擅自扣押毕某的档案,拒绝为他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原用人单位北京零时达科技有限公司将毕某的人事档案关系由集体户转为个人存档。2003年11
    2023-07-15
    355人看过
  • 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怎么办
    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个人档案被单位销毁,单位要负主要职责。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偿损失。档案的特性具有以下几点:1、全面性。档案是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个人全貌;2、真实性。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3、动态性。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个人档案丢失如何补办流程个人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
    2023-08-06
    49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从原单位后档案移交至现单位,现单位如把交的档案丢了,怎么办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现单位把档案丢失的,那么找公司人事部办理的人员,要求重新给你建档案,或者仔细找档案。
    • 单位不交档案能转移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 劳动者的档案可以随意移交单位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1、单位不可以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单位需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3、单位的这些做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 建设单位需要向物业移交什么资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3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 报考单位的档案档案是什么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关于单位放哪些人的档案的答案是:有些大一点的公司可能会自己单独存放公司人员档案。有些公司即使接收了你的档案,可能也会挂靠到人才市场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