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9:51:20 386 人看过

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事由

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问题是,通知已经送达,但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由法院裁判。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应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规范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形不包括哪
    施工合同解除的原因不包括:非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非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非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一、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如何承担建设合同工程无效后税金的承担: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发生;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可以约定哪些内容?建筑工程挂靠协议一般有效,但以下情形例外: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
    2023-02-04
    37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什么类型?
    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整个买房的事情时,人们也许有些地方了解的比较好,但是一些地方可能也会出现疏漏的,其实买房的时候人们在签合同的时候很重视,但是往往重视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因此纠纷还是不断的,那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什么类型?一起学习吧。一、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通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即由民间组织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加以解决,这两种方式最省事、最简便易行。2、其次,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较之向法院起诉来讲,也利于案件的迅速解决和减少解决费用。当然通过诉讼解决虽然耗时长、费用高,但这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最重要、最权威的途径。二、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什么类型?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2023-05-22
    133人看过
  • 数种标的物买卖合同解除方式
    1、在标的物有数种而其中一种不符合约定的,原则上只能就该物行使解除权,解除效力不及于其他标的物;2、但是,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他物具有不可分的属性,即其分离会明显损害标的物价值的,当事人可就该数物解除合同。什么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二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2023-07-04
    229人看过
  • 买方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先违约金卖方可解除合同吗
    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怎样起诉购房合同开发商违约想要起诉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2023-06-16
    372人看过
  • 担保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吗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一、共同债务人的清偿责任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可同时或先后要求连带债务人全体或部分或一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被请求之债务人不得以超出自己应付份额为由,提出抗辩。只要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完毕,每个连带债务人不论他是否应债权人请求清偿过债务,对没有清偿的债务部分,都有清偿的义务。连带债务人在外部关系上即各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中按连带责任处理,而在内部关系上,即各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上则一般依按份责任处理。也即连带债务的债务人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法律规定的,依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既无法律规定,又无约定的,应平均承担。司法实践中
    2023-03-14
    304人看过
  • 不能买卖二手房包括哪些情形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售未经共有人、承租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一、买二手房应该怎么避免纠纷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为避免纠纷应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二、房屋租赁合同门牌号写错了还有效吗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
    2023-06-2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买方买卖房屋遂遂买方能否解除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合同的行使期限是什么?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
    •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具体究竟有几种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不交房。 2、
    • 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的情形包括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6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 1、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及其他单证和资料; 2、向买受人直接交付标的物; 3、通过占有改定或指示交付等方式转移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六百
    • 买卖合同解除贷款合同有效么,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
      若是期房且未办理抵押登记前,买受人与开发商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向银行承担保证的义务。而根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第24条的规定,于此同时,开发商亦可向银行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银行行使保证合同的解除权,从而免除保证责任。 若房屋已经交付过户,开发商与银行之间的担保关系表现为买受人未能按期还款,开发商承担回购责任。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之后,买受人与开发商发生互相返还的法律后果。开发
    • 解除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买卖双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0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