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一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2:28:17 165 人看过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一些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可继承,纠纷中法院不支持其请求;

2、基于宅基地上的使用权建造的房屋可作为遗产继承,法院对此请求持赞同。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私有继承是哪些意思哪些情况下私有继承

私有继承就是指单独继承,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即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数人,但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也应认为是单独继承。

私有继承的情形: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一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房屋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宅基地继承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法院不支持其作为遗产继承的请求,但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一、非农业户口能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土地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里的宅基地和承包耕地农户是不享有所有权的,它们并非农户个人的私有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关系,只有耕地上的农作物收益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才可以作为私人财产来继承。耕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物,只有具备集体成员资格才有使用权,而长年以来我国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确定与户籍是否留在本村有着最为紧密而直接的联系,另外有的地区还以是否在本村长期居住为成员资格判定依据。因此非农户口也就意味着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再享有成员土地福利。二、农村宅基地
    2023-04-03
    115人看过
  • 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继承问题
    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二、宅基地转移问题1.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4-05
    49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规划,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进行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故不能被继承。农村宅基地规划,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的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2022-06-30
    1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法规相关政策知识有哪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对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出部署。农村土地确权,关系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关系着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土地确权法规政策知识问答汇总如下: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明确权力,登记记载权利,颁证证明权利。一是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二是为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奠定好基础;三是能够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激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避免土地掠夺式经营;四是能够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
    2023-12-20
    36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继承办法是怎样的?宅基地怎么继承?
    一、宅基地怎么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二、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
    2024-01-23
    19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怎么确权有哪些相关内容
    因继承房屋或已生效法律文书裁判而取得一处以上宅基地的,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因其他原因取得一处以上宅基地的,只为其现在居住且拥有合法手续的一处宅基地登记发证。一、哪些人有资格获得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因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符合规划并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非农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经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原是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转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经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因已生效法律文书裁判取得宅基地及房屋的,都可以按有关规定获得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二、权属来源违法怎么办对于已被认定为违法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还能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023-02-25
    270人看过
  • 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拆迁政策,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拆迁政策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一户多宅拆迁的政策,一户多宅拆迁的,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处理。合法取得多处农村房屋的,拆迁时有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
    2024-01-25
    479人看过
  • 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相关知识分享
    有媒体报道称将有30个省份将取消农业户口,那么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呢?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是否会保留?好多农民认为取消农业户口,失去农民这个身份,将会失去宅基地及土地。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呢?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取消农业户口宅基地或许可以保留。很多农民认为其宅基地是未来生活的保障,农业户口取消后,等于农民放弃了未来保障。相关知情人士解答说:农民放弃土地,不会像过去那样简单给予现金补偿,在社保、基本公共服务上拉近城乡差距。取消农业户口农民是否会失去土地好多农民认为失去了身份就会失地。取消农业户口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取消农业户口城市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北京将取消农业
    2023-02-28
    2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知识
    一(1)什么是国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什么是集体土地?即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权土地,农民对宅基地依法享有使用权。二(1)土地分类:我国土地的一级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
    2023-06-10
    442人看过
  •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
    2023-04-29
    171人看过
  • 宅基地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其中有关宅基地政策就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钱是完全分离开来的,农民对宅基地指享用使用权,而且是对村民的特定身份才能申请,比如已经转为城市户口,不属于本村的人就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村民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比如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村集体同意,而且还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行。所以综上可以了解到在农村对宅基地进行转让都有这个规定,更加就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了,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子女是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你继承的父母的房屋,当然就可以使用房屋所占有的宅基地。所以父母去世的时候可以继承你父母的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出现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情况就不能继承了,这时候的宅基地和继承人没有半毛钱关系,会被村集体收回。但是在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的时候必须要向
    2023-03-24
    229人看过
  • 宅基地继承的相关条例
    宅基地不能办理继承手续。因为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可以被继承。农村宅基地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使用,用来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很多人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法申请宅基地,所以就会想到和拥有宅基地的村民进行交易,通过转让的形式来获取宅基地。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可以一直继承本户拥有的宅基地;直至本户无人,宅基地有村组织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3-07-08
    31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是否遗产,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遗产,有哪些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不属于个人的遗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
    2024-02-05
    25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购买前的必备知识
    买农村宅基地应注意以下问题:1、农村宅基地都是归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的土地是禁止转让,买卖;2、但是双方都是统一经济组织村民,并且经过村委会批准的可以让有条件的进行转让;3、购买宅基地注意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双方签订合同的主体合不合法,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进行权利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4、转让后原则是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农村宅基地还能买卖吗?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但是买卖农村宅基地有条件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23-06-30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宅基地继承对象相关知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宅基地继承对象包括:土地租赁,集体土地流转,房屋产权,合伙协议,小产权房,自留地。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宅基地。
    •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相关知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5-01-23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旨在确认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等土地权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目的是:(1)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构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 想知道农村宅基地的相关管理知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3
      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数量和用地总规模的原则; (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不再审批宅基地,应按规划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宅基地继承权继承常识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
    • 农村宅基地怎样继承,相关的继承办法有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1、农村宅基地房可以继承,继承时,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走法定继承,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2、继承人可以协商继承,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