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湘税征字[1987]43号
发布日期:1987-1-1
执行日期:1987-1-1
失效日期:1998-12-2
第一条根据《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向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印制和购买发票,并接受监督和管理,非经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印制和销售发票。
第三条一切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及其他收入,都必须开具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作为收入凭证;付款方必须取得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作为支出凭证。
第四条本省发票分工商企业发票、个体工商户发票、临时经营发票三大类。市、县税务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若干小类发票。
(一)工商企业发票适用于一切企事业单位。国营企、事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可以自行设计专业发票,但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印刷厂印制,经税务机关验收并办理领用手续后方能使用;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校办工厂、知青劳动服务企业、街办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工商企业发票,一般不许自行设计。
(二)个体工商户发票分限额发票和非限额发票两种。一般应使用由省税务局规定限额的发票;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帐、制健全的个体户,可使用非限额发票。
(三)临时经营发票适用于包括集市贸易在内的一切临时经营业务。由税务机关或其委托代征单位的专门人员保管和填开。
第五条凡印制、购买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有专人保管和填开;建立专用帐簿,登记印、购、用、存变动数量和起讫字轨号码,随同会计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领、用、存结算表。
发票只准本单位(个人)自己使用。
第六条银行、保险、邮政、电讯、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国营企业本身使用的非专业发票,及其附属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发票,应向当地税务机关购买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第七条由税务机关指定承印发票的印刷厂,应设专帐分户登记印制、发出数量及字轨起讫号码。发票应指定专门车间印制,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发票、发票监制和清理销毁废票。
第八条发票只准领用单位和个人在所在地使用,不准带到外地使用。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凭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到当地税务机关领用发票。
第九条收款收据只能作为资金往来结算凭证,不准代替发票使用。
凡未印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单位领导不得签字报销,财务人员不得付款。
第十条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按《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实施办法归湖南省税务局解释。
第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实施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实施办法为准。
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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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对印刷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印刷发票的资格。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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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09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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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录用实施办法全文24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8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确定。专业科目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机关的申报和招考职位的需要批准后设置。笔试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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