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分割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0:32:50 366 人看过

1、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生产资料半价值的补偿。2、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5、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离婚,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夫妻应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共同财产分割?
    1、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2、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3、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2023-07-03
    449人看过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及其优缺点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财产分割的几种方式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具体如下: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2023-07-04
    470人看过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实行以下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一、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实行以下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实行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只有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什么之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属于给付之诉还是
    2023-06-19
    345人看过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取哪些方法呢
    (1)实物分割:根据财产价值进行搭配;(2)价格补偿:价值高的与价值低的,可用一方个人财产补偿给另一方或直接用现金补偿对方使双方的价值相等;(3)变卖分割:财产价值高的.任何一方都接受不了的可以先进行变卖,然后将所得的进行财产分割;(4)结合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价值低的享有部分债权,价值高的承担部分债务;(5)赠与:对一些有争议、难分割的财产,若双方有共同子女的话,能劝服作为赠与子女的话.可能双方都能接受。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一、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
    2023-03-02
    465人看过
  • 夫妻在遗产分割后共同财产有哪些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
    2023-08-17
    31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考虑哪些因素?
    (一)考虑财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财产特别是生产资料不宜分割,否则将损害财产的效用或者经济价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同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不宜分割的财产要作为一个整体的分割。(二)考虑一方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夫妻一方在学习或工作上对某项物品有特殊需要的,可以优先考虑该物品分给这一方,如果双方都需要,则考虑哪一方更需要。(三)考虑生活的需要对一些家庭生活用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合情合理的分割。(四)考虑财产来源对一些特定物品,如与人身关系密切并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奖品等,可以根据物品来源,分给获得一方所有。其他一些共同物品,如果没有特别实际需要的,也可以考虑财产来源分割。(五)考虑对家庭付出的大小双方当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分割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则应当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补足。(六)考虑是否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在夫妻共同财产
    2023-03-05
    18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分割财产中的共同债务应当有哪些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方法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
    • 夫妻双方财产共同分割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30
      首先要明白,分割的财产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收入;婚姻关系期间个人财产收入;知识产权上的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没有明确一方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其次,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双方的财产达成协议,按照协议分割;诉讼离婚时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30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是先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方式怎样分割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6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但是在存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或是女方有怀孕或是在哺乳的情况下,采取照顾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