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发布稿酬提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22:19 458 人看过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和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到,办法共十七条,分别从版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一次性付酬等支付方式规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记者还注意到,办法规定,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以下为政策原文: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可以选择版税、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者一次性付酬等方式。

版税,是指使用者以图书定价×实际销售数或者印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基本稿酬,是指使用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印数稿酬,是指使用者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一次性付酬,是指使用者根据作品的质量、篇幅、作者的知名度、影响力以及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和授权期限等因素,一次性向著作权人支付的报酬。

第四条版税率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3%—10%

(二)演绎作品:1%—7%

采用版税方式支付报酬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或者签订合同时由使用者向著作权人预付首次实际印数或者最低保底发行数的版税。

首次出版发行数不足千册的,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经支付版税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第五条基本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80-3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20-100元

2.汇编:每千字10-20元

3.翻译:每千字50-200元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占行题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计算。

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计算。

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

第六条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

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

作品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支付基本稿酬。

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使用者支付基本稿酬的30%-50%。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作品一经使用,使用者应当在6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应在重印后6个月内付清印数稿酬。

第七条一次性付酬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稿酬标准及其计算方法。

第八条使用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原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外,使用者还应当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九条使用者未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约定付酬方式和标准,与著作权人发生争议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付酬标准的上限分别计算报酬,以较高者向著作权人支付,并不得以出版物抵作报酬。

第十条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者通过转授权方式在境外出版作品,但对支付报酬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使用者应当将所得报酬扣除合理成本后的70%支付给著作权人。

第十一条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十二条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1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第十三条报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

报刊出版者未按前款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当将报酬连同邮资以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收转。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收到相关报酬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向著作权人转付,并编制报酬收转记录。

报刊出版者按前款规定将相关报酬转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对著作权人不再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十四条以纸介质出版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在数字或者网络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使用者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付酬标准和付酬方式付酬。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版权局1999年4月5日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重印相关文章
  • 单位使用职务作品是否该付稿酬
    单位使用职务作品不一定需要支付稿酬,因为该作品可能属于单位所有。作品所有权确定的办法具体如下: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2、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3、特殊职务作品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
    2023-02-17
    236人看过
  • 不支付报酬可以使用他人作品吗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人们不需要支付报酬就能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这就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
    2023-02-14
    362人看过
  •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发布日期】1999年4月5日【实施日期】1999年6月1日第一条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第三条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四条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
    2023-06-08
    400人看过
  • 文字作品的版税、稿酬标准如何计算
    一、文字作品的版税、稿酬标准如何计算1、文字作品的版税、稿酬标准如下:(1)基本稿酬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基本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一)原创作品:每千字80-3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二)演绎作品:1.改编:每千字20-100元2.汇编:每千字10-20元3.翻译:每千字50-200元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占行题目或者末尾排不足一行的,按一行计算。诗词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作品不足十行的按十行计算。辞书类作品按双栏排版的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2)印数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每印一千册,按基本稿酬的1%支付。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计算。作品重印时只支付印数稿酬,不再支付基本稿酬。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方式的,著作权人可以与使用者在合同中约定,在交付作品时由使用者支付基本稿酬的30%
    2023-06-18
    118人看过
  • 支付稿酬是著作权转让吗?
    不是。稿酬所得:(一)范围: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2、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二)性质: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三)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一、专有出版权怎么认定(一)专有出版权是著作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复制权与发行权的组合权利,其初始归属于作为原始著作权人的作者,是一种可以依法处分,可以依法转移的民事经济权利。(二)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三)使用权指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二、转让
    2023-06-27
    410人看过
  • 作品被选用不付稿酬不足为奇?
    日前,诗人管用和的一位朋友写了一篇题为《〈勿忘我〉忘了谁》的文章,反映管用和的作品被教辅材料擅自引用的情况。文章寄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后,引起高度关注。2013年12月1日,《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颁布实施。自此,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中的文字、音乐和美术等作品选文,有了稿费支付标准。然而,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导材料却不适用这项规定。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说:类似于管用和的作品被选用而不支付稿酬的情况,已经不足为奇,是该好好整顿了。随意选用回避稿酬据了解,教材教辅占我国图书市场份额的七成,其中教辅又占教材教辅市场份额的七成。一般来说,只要有教材,就配有教辅,而且一种教材往往不止配一种教辅。很多作者不知道教辅选用自己的作品应该征得同意,并支付稿酬。很多教辅编写出版单位没有取得作者授权,更谈不上支付稿酬。如果有作者找来,推辞不掉的,仅仅支付一点稿酬了事,从不
    2023-06-07
    477人看过
  • 以录音形式使用已发表作品时应如何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录音制作者以录音的形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付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一、付酬方式《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进一步确定录制发行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即录音制品批发份×版税率×录音制品发行数。二、付酬标准(一)录制发行录音制品付酬标准为:1、不含文字的纯音乐作品版税率为百分之三点五;2、歌曲、歌剧作品版税率为百分之三点五,其中音乐部分占版税所得百分之六十,文字部分占版税所得百分之四十;3、纯文字作品(含外国文字)版税率为百分之三;4、国家机关通过行政措施保障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版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二)录音制品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的,按照版税的方式以及相对应的版税率计算出录音制品中所有作品的报酬总额,再根据每一作品在整个录音制品中所占时
    2023-06-08
    397人看过
  • 稿酬报酬,特权使用费所得如何计算
    1、应税税目为稿酬所得、特权使用费所得时,“含税收入额”为扣除费用和税费后的收入额;应税项目为财产转让所得时,“含税收入额”为扣除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和税费后的收入额。2、当税目为稿酬所得、特权使用费所得,当含税收入额=4000元,“标准扣除费用”默认为(含税收入额×20%)。当应税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时,标准扣除费用为0,不可填写。3、“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4、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标准扣除费用-捐赠扣除额及其他。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5、税率为20%。6、除“稿酬所得”外,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20%;“稿酬所得”的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20%×70%7、“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为选填,如填写应为正数。8、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2023-05-31
    271人看过
  • 网站转载他人文章,是否需要支付作者稿酬
    如果作为商用是需要向作者支付稿酬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
    2023-06-13
    456人看过
  • 使用作品付酬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2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七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1993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的形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依本规定向著作权人付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第二条录制发行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即录音制品批发价×版税率×录音制品发行数。第三条录制发行录音制品付酬标准为:不含文字的纯音乐作品版税率为3??5%;歌曲、歌剧作品版税率为3??5%,其中音乐部分占版税所得60%,文字部分占版税所得40%;纯文字作品(含外国文字)版税率为3%;国家机关通过行政措施保障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版税率为15%。第四条录音制品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作品的,按照版税的方式以及相对应的版
    2023-06-08
    444人看过
  • 作品稿酬有什么标准
    作品稿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二、是依国家规定执行。《著作权法》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3
    75人看过
  • 教科书使用作品不再免费千字300元付酬
    80家出版社只有人教社一家付酬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公布《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规定教科书选用文章要按千字300元向作者付酬,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教材使用作品由于一直没有付酬标准,大多数作者在作品被教科书选用后并没有获得稿酬,这一规定的颁布意味着教科书免费使用作品的时代即将终结。《办法》规定,自教科书出版之日起两个月内,教科书汇编者必须按照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将其应当支付的报酬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交给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及时按相关规定向著作权人转付,并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告教科书汇编者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目前,我国具有教材编写出版资质的出版社有80多家,每年出版的课本高达7.8万多种。据悉,只有人民教育出版社主动通过文著协给作
    2023-04-23
    161人看过
  • 哪些情形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和支付报酬
    1、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
    2023-03-27
    379人看过
  • 报酬支付规定
    工资支付制度主要规定在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范中。包括了工资支付制度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制度两方面阐述。在法律上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工资发放制度有法可依工资是劳动关系维持、延续、终止的重要因素。您了解你的工资发放具体情况吗,您知道企业单位对员工工资的发放应遵守哪些规定吗当我们的工资遭遇不公平待遇时,我们应当了解更多的相关法规来维护我们的利益。从工资中扣除质量保证金违反《劳动法》据调查,目前很多企业都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年终考核如果员工合格则退回保证金,如果员工不能通过考核则不予退回保证金。这种做法表面看来似乎合情
    2023-08-12
    7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重印
    词条

    重印是利用图书初版(即第一次出版)时制作的胶片(铅印时是纸型)照原样或仅作极少量修改后的印制。它的特点是对胶片基本上不作改动,从而加快了出书的速度并使生产成本大大降低。... 更多>

    #重印
    相关咨询
    • 演绎作品的使用需要支付报酬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4
      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另外,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
    • 职务作品是否该付稿酬?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属于职务作品,无法要求稿费按照《著作权法》及新颁布的实施条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而“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对于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者法律、
    • 百度文库的客户未经稿酬到账,发布其文章,发布后又再次使用违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使用不违法。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
    • 稿酬可以作为劳务报酬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5
      稿酬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属于稿酬所得。
    • 定作人何时支付报酬,定作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定作人何时支付报酬,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定作人应当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人有义务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承揽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有义务为此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是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要求: (1)当事人对于支付报酬的期限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揽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