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过程中可否上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22:57:09 455 人看过

1、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第三人对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流程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流程是: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
    2023-04-25
    141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一般情况下只要只要债务发生在双方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情况下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这时候如果法院判处强制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双方的共有财产来还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强制执行也是不能用这部分资产的。第二,一些日常用品,衣服、家具或者其他的生活用品以及被执行人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有义务的人履行承诺的费用,比如赡养费,抚养费等,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024-04-27
    308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有哪一些执行措施
    常见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4-05-21
    17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标的灭失怎么办
    执行标的已经灭失那么法院就会终结案件的执行;判决交付物为特定物的,由于其可替代性较差,其价值往往难以确定,如果一旦灭失,交付物品的义务就无法履行,义务人只能通过金钱赔偿代替义务的履行,而当事人往往难以就其赔偿协商一致,并且,容易对特定物的价值产生较大争议和纷争,因此,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通过诉讼程序确定特定物的价值。一、终结执行符合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二、执行终结的效力《民事诉讼法》条258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
    2023-06-29
    80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一、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
    2023-04-27
    123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是否仍有上诉权?
    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的主体若为人民法院,则说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不可以继续上诉;如果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当事人已经向法院起诉,在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下,可以上诉,但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上诉。强制执行无果是否可以起诉不能再起诉了,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
    2023-07-06
    272人看过
  • 对强制执行行为可否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能够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在六个月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受理。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即所谓的“官民”之争。“官民”关系是一国之中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官民”之争的公正、和平、及时、顺利解决对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作为解决“官民”之争的最终的和最有效的途径,行政诉讼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着关键作用。(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违法,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6-26
    499人看过
  • 2024执行过程中可否和解?
    一、在执行过程中可否和解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就按照两人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执行下去,就恢复执行法院原来的判决。但是如果两人按照约定的执行完了,又不满意,要求按照法院原来的判决重新执行,法院不会再恢复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诉意见》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
    2024-01-13
    156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保全
    一、是否可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保全不可以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保全,财产保全应当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申请。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会进行审查,在申请执行书审查通过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则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会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然后再根据不同的情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二、申请保全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保全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2023-10-08
    209人看过
  • 强制戒毒后戒毒过程中可以暂缓执行吗
    吸毒强戒暂缓执行还会执行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吸毒强戒的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生社会危险的可能性等,之后就不再执行。一、暂缓执行了行政拘留暂缓行政拘留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二、强戒两年人员该如何提前解除强戒两年人员提前解除的方法:被迫执行强制戒律。经过两年的诊断和评估,
    2023-03-20
    411人看过
  • 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谁出
    一、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谁出强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被执行人出。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措施。二、法院办理强制执行流程法院办理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三、强制执行需要律师吗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
    2023-04-25
    204人看过
  •  公司清算过程中强制执行的方法
    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将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若公司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裁定未受理,则债权人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若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则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在15日内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公司由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法院依法宣告其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在公司破产后,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二、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三、公司依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四、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清 算 组 逾
    2023-08-31
    111人看过
  •  房屋过户过程中,法院的强制执行之路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处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行为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法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处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的行为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房 屋 司 法 】 拒 不 执 行 判 决 罪 后 果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违反法律规定,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其后果包括:1.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拒不
    2023-09-05
    423人看过
  •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某法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扣划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至法院账户,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但同时提出该中心无权扣划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上述情况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比较常见,如果人民法院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较好地解决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但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对于该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在个案中也没有明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禁止。在最近的(2012)执他字第5号对山东高院的请示答复中认为:“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进一
    2023-05-04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是否强制执行的执行过程可以公开?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费用是在执行回来第一笔款项后,由申请人承担的第一笔费用。如果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撤销执行申请,就不需要再缴纳执行费用。但是已经缴纳的申请费不会被退还。 为了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申请执行人需要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费用的缴纳标准如下
    • 法院强制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是否有收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4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执行法院判决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费用支出。这些费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申请费用。当当事人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依法生效且具有约束力的裁判文书、裁判或和解协议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用。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应由被执行主体承担。为了避免在执行能够获得执行款的初次阶段就被扣缴,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执行成功生效后从首次获利的那部分执行款项中弥补这部分费用。二是执行费用。在执行过程中,可能
    • 超过强制执行期限可否再起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06
      超过强制执行期限不能再起诉。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后,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当事人在诉讼时限内未向法院申请执行,不能再次立案。如确已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法院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能否通过诉讼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一旦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被法院批准执行,就表示该判决已经生效。因此,无法撤回已申请强制执行的判决。但是,和解协议可以用来解决相关问题。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并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录在案,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如果申请执行人受到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未能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 关于强制执行可否过户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亲!所谓小产权房就是不可以买卖的房子,它一般只有使用权,无处置权。所以最好不要买此类房产,风险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