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交换民事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8:55:42 183 人看过

一、如何交换民事诉讼证据

1、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3、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4、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5、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6、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7、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8、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二、民事证据的分类: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一般来说,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反之,就为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千差万别,有些证据,介于二者之间既可算间接证据,所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不是绝对的。

间接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在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

3、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所谓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材料”。如证人根据别人所说的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物证的照片、复制品,书证的抄本、影印件等。

原始证据虽然可靠性大些,但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原始证据也有一个是否真实可靠的问题。派生证据,虽然不如原始证据可靠,但在处理民事案件中,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证据,在没有收集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顺藤摸瓜,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据可以通过派生证据,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可靠程度;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副本、节录本或照片等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主要原则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主要原则有:(一)当事人自治原则。证据交换主要依存于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在证据交换中应当实行当事人自治原则,法院则保持最大限度的消极性和中立性。当事人自治原则首先体现在要不要进行证据交换,由当事人双方决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的方式排除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而且,在证据交换程序被启动后,任何一方当事人是否交换证据以及交换何种证据,也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其次,当事人自治原则也体现在证据交换程序及方法方式的灵活运用和选择上。证据交换的方式,包括时间和地点等,应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最后,当事人自治原则还意味着证据交换程序的进行由当事人负责。(二)公正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司法公正兼顾效率,公平正义是优先考虑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尽量去追求效率。没有效率的公正缺乏公正实现的基石,只能导致当事
    2023-06-06
    56人看过
  • 民事二审证据交换时间后提交的证据能否不质证
    一、民事二审证据交换时间后提交的证据能否不质证?可以不质证,超过举证期限后提交的证据法院可以不予采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民事诉讼怎么确定举证期限?1、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2、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3、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三、民事诉讼中可申请延期
    2024-01-21
    485人看过
  • 怎样办理举证和交换民事诉讼证据
    1、交换证据的时间应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前的时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日期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批准的,证据交换日期相应延期。但行政诉讼中的交换证据不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式,基本排除了当事人协商确定交换证据时间的可能性。2、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不仅是当事人在法庭上交换各自持有的证据,更重要的是,一方应对方的要求提出有效的证据,对案件中的争执焦点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这是核实和认定已经发生的事实真相、划分是非责任、准确适用法律进行公正判决或调解的关键环节。假如掉以轻心,公正的裁判就无从谈起,所以绝不能出现丝毫打折的现象。民事诉讼举证质证流程有什么在民事诉讼举证质证流程有一方先提出证据,之后由另一方进行辩驳。人民法院实行“一证一举一质”和“一组一举一质”的质证方式,当
    2023-08-08
    4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有关问题简析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既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职能,也强调了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的中立地位。通过当事人的当庭举证和质证,使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更加明显,便于法院审核认证,及时裁判。有关法院曾尝试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提高审判效率,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确立了证据交换作为我国民事证据法律的一项重要的证据制度,《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条就证据交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从法条的内容来看,《证据规定》仅就证据交换作了一些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本文拟就证据交换有关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充分了解和发挥证据交换的功能。一、证据交换的主要内容所谓证据交换:是指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当事人之间于开庭审理前,将各自拥有的证据与对方进行交换,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对方的主张。通过证据交换,促使当事人在庭审前将全部证据向法院提供,以便法院
    2023-06-06
    159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现状
    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作为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设立证据交换制度的目的和价值在于通过证据交换,整理和固定证据及诉讼请求明确争议焦点,为双方当事人争取胜诉制造平等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加诉讼的对抗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法官更易于以中立者的身份进行裁判。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审前准备阶段的核心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一种有益尝试。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初步确定了我国的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从而将证据交换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领域。我国在司法解释中设置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能力,防止证据突袭,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或调解。它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在法院指定的或者双方约定的时间,主动提交各自证据与对方交换,从而达到提前了解
    2023-06-06
    276人看过
  • 民事起诉何时提交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1、民事诉讼提交证据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2、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一、民事诉讼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需要收费吗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023-03-21
    7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证据如何取得进行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证据相比其他案件证据更易收集,不用费心去收集,只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即可。首先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会送达或通知去领取。其他证据,如果有人身伤亡的,医疗费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费用清单等;误工费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以及收入证明;住宿费、交通费一般需要提供发票;构成伤残的一般需要伤残鉴定意见书。如果有财产损失,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清单。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证据有什么呢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包含以下证据:1、财产直接损失证据。(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2、间接损失证据。(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
    2023-03-19
    98人看过
  • 民事间接证据如何运用
    一、间接证据的含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应从三方面进行:一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或受其他影响,使提供的证言失实。二、间接证据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据证明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1、每个间接证据都是依法取得且已查证属实。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首先,必须审查间接证据的来源和
    2023-06-03
    422人看过
  • 民事证据保全如何采取
    法律综合知识
    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民事证据保全如何采取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07-05
    274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中的民事证据如何整理?
    民事纠纷中的民事证据整理方式为: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注意证据的全面性;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民事诉讼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在大多说民众的眼里只要是无法解决的事前一般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但一般民事诉讼需要提供相当多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都需要当事人进行收集来进行提供。一、民事诉讼中矩阵的特殊情况有哪些?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些情形下,对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二、法院开庭后判决书下来前法院由谁收集证据法院开庭后判决书下来前应当由起诉人收集证据,在证据充
    2023-04-11
    115人看过
  •  如何获取交通事故证据以进行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证据更容易被收集,只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即可。主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治疗诊断证明书、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住宿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清单。与其他案件相比,交通事故证据更容易被收集,不用费心去收集,只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即可。首先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会送达或通知去领取。其他证据,如果有人身伤亡的,医疗费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费用清单等;误工费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以及收入证明;住宿费、交通费一般需要提供发票;构成伤残的一般需要伤残鉴定意见书。如果有财产损失,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清单。交通事故证据有哪些?交通事故证据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和损失程度等,由相关当事人或者第三方提供的各种证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交通事故现场
    2024-03-15
    457人看过
  • 民事案件证据交换规定,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是什么时候
    民事案件证据交换规定是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的案件是会在开庭审理之前交换证据的,并且得到法院的认可。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是不少于三十天的,如果当事人提出主张是要提供证据即可。一、民事案件证据交换规定民事案件证据交换规定有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二、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是什么时候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是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
    2023-07-17
    1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及举证时效需注意什么
    1、交换证据的时间应当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段时间。2、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不仅仅是当事人双方当庭将各自持有的证据进行交换,而更为重要的是一方当事人应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提出有效证据来,对案情中的争执焦点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民事诉讼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有: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2023-07-25
    4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据交换与举证时限是多长时间?
    证据交换: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及举证时效大量的庭审实践告诉我们,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不仅仅是当事
    2023-07-03
    213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何谓证据交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所谓证据交换是指案件开庭前,当事人将各自持有的证据材料,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依照一定顺序和期限提交对方当事人查阅、辨认,并准备在庭审时质证的制度。证据交换是举证期限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对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案件适用举证期限制度的特殊要求。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并没有交换证据的义务,而只有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证据交换制度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产物,是针对当事人突袭性诉讼、拖延诉讼、审判效率不高
    • 法院如何组织证据交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4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
    • 如何确定证据交换时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31
      1、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2、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 怎样办理举证和交换民事诉讼证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3
      1、交换证据的时间应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前的时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日期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批准的,证据交换日期相应延期。但行政诉讼中的交换证据不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式,基本排除了当事人协商确定交换证据时间的可能性。2、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不仅是当事人在法庭上交换各
    •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交换期限为多少?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