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可以拒绝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1:20:17 115 人看过

如果一旦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依法经过了报批且已公示公告,是不能拒绝拆迁的,双方可以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意义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说尽管法律给了被拆迁人一定期限内的法治保障,但是这个期限不可能无限的延长下去,因为不可能因为个人的利益让集体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通过法律方式维权,如果既不通过法律维权,又不签订补偿协议,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二、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条件

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条件如下: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的需要、城乡规划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等,并应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土地被纳入拆迁范围后要关注哪些事项
    一、安置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根据最近修订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即意味着征收工作开始全面进行,也是正式安置补偿方案的必备程序,并且征求意见稿中的补偿标准与正式方案间也不会存在太多差异。因此,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时,如果征收单位下发过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需提交征求意见稿的复印件给律师,以便律师分析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二、征收公告、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
    2023-03-03
    405人看过
  • 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屋买卖是否有影响?
    根据司法实践来看,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实际当中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有效吗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效力。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买卖交易,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2023-07-03
    75人看过
  • 房屋拆迁多久可以征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自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一、各种劳动维权时效是多少年各种劳动维权时效如下: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征地补偿方案可以申请复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
    2023-06-25
    50人看过
  • 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国家征收房屋时,如果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
    2023-04-18
    94人看过
  • 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
    1、农村房屋未有人居住,闲置时间达两年以上的类型很多农村地区都会留有一些闲置下来无人居住的房子,这些房屋可能是有村民在外定居,以后都不会回来居住的。而整个村里也没有专门的人来定期打理这些空置的房屋,慢慢的,很大一部分的空房在风吹雨打中会变成了破旧的危房,影响着周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所以我们国家也有这类房子的管理规定,如果是一直会空置下来的房屋,到了满两年的时间以后,村集体就可以对这类房屋的使用权进行收回,并且会重新将房屋做分配处理。2、房屋原本居住的人去世或者不再居住此房的情况在我们国家的很多农村地区,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低保户或者老人需要帮助的,甚至有很多条件非常困难的,连最基本的住处都没有。所以国家会出资建设一部分房子,为这些村民提供一个基本的住处。不过如果房屋原本居住的人不再居住在内,或者已经去世了的话,那么我们国家也是会把房子进行收回的,并且视房屋的情况将其拆除掉。3、已经被划分至拆迁范
    2023-06-22
    411人看过
  • 为了房屋被强拆,拒绝签收征收文件的方法有效吗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想当然的认为,当自己对补偿安置条件不满时,只要拒绝接收拆迁方送来的各种文件,拆迁项目就无法推进下去,自己的房屋也就不会被合法强拆。征收方若在此情形下强行推进拆迁进程,就属于违法拆迁行为。那么,事实果真是如此吗?拒收征收方送来的各种文件,对于征收维权而言真的是管用的办法吗?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简明扼要的阐述这一问题……问题结论:拒绝签收,不能有效避免强拆推进我们以直接影响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例来做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里并没有提及征收补偿决定该如何送达。通常而言,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送达法律文件,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民事法律文书的程序进行。最基本的送达方式,就是直接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5
    2023-06-2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收不到拆迁安置房可以拒绝拆迁吗?如何拒绝?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
      拆迁设置的房屋经验合格,符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拆迁人不能拒绝接受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绝。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交换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的企业可以申请拆迁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4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 我住的房子被拆了, 我可以拒绝拆迁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30
      需要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分析而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拒绝,可以要求合理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
    • 2015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15
      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的,不仅仅是公租房,可以拒绝任何类型的房屋,在没有达成相关的补偿协议的情形之下,都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而相关的拆迁部门是不能够进行强拆的,否则的话就存在着触犯刑法当中的一些规定的问题,必须要和当事人商量好才能进行动工。
    • 哪几类房屋会被列入拆迁范围之内?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2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闲置了两年以上的农村房屋、违规占用了村集体的居住房屋或者是划分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在此类房屋中有涉及到文物保护的建筑则不会对其进行拆迁,在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时都是需要双方先确定赔偿的标准和赔偿的具体内容才可以进行拆迁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