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02:02:22 326 人看过

一、刑法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

根据该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该解释对受贿罪中“情节严重”的规定,本罪可以参照执行:

(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三)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四)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多次索贿的;

(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八)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注意事项

1.国家工作人员对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受贿行为事先知情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2.国家工作人员对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受贿行为事后知情的处理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事先不知道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知道但并不参与分享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其关系密切的人应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事后参与分享贿赂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仍以受贿罪论处,对其关系密切的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3.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的处理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还是受贿罪,要区分时间段,同时兼顾有无事先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的精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如果行为人所利用的便利条件是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或者行为人索取、收受请托人财物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发生在离职以后,且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不是基于任职时的约定或者是作为其任职时权、钱交易行为的“对价”,而是一个新的行为,对该行为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4.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受贿的处理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这种情形,我们看行为人是否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共同的受贿故意,如果行为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共同的受贿故意,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受贿罪,行为人构成受贿罪共犯;如果行为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不存在共同的受贿故意,则行为人可能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既可以是本人收取,也可以是由本人指定或者暗示的第三人收取,收受行为的时间可以发生在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前,也可以发生在之后。因此,是否索取、收受财物,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如行为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均未收受任何财物,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法中关于影响力受贿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
    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既遂且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
    2023-08-13
    457人看过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2)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3)向3人以上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五)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
    2023-07-25
    187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刑事案例有哪些
    被告人李某是萍乡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司机。2008年10月25日,萍乡市某酒店因非法用地被萍乡市国土资源局罚款117万元。为了减少罚款金额,酒店负责人请李帮忙,并给李10万元。李找到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说酒店负责人找到了叔叔在省纪委工作的战友,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减少罚款。2009年6月26日,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只对酒店违法用地罚款39万余元。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是法律规定的密切关系人,李某通过与其密切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受托人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并以此罪起诉李某。经法院审理,黎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受托人财物或者
    2023-08-08
    150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是怎样的,我爸爸利用工作的影响力参与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第三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财物方面相似,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巨大差别。这里主要探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斡旋受贿形态之间的关系。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个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这就是所谓的斡旋受贿形态,学界有两种不同观点,有人主张定其为独立的斡旋受贿罪,也有人主张定为受贿罪即可,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以受贿罪论处。从上面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可以看出,除了第一款第一种情形外,第二种情形和第二款的规定与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很相似,都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
    2023-02-17
    297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会影响到量刑吗?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会影响到量刑的。相关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受贿金额不同受到的惩罚也会有所不同。一、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
    2023-03-19
    390人看过
  • 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中国刑法生产劣药罪怎么量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受贿罪的量刑如下: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中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中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3-31
    89人看过
  • 斡旋受贿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区别
    1、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在我国因受贿罪逮捕一定判刑吗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死亡的,就肯定会被判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
    2023-03-09
    270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区别是什么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区别有哪些1、主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表现为该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的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即认识到其是在以某种方式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而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2、客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介绍贿赂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介
    2023-06-03
    37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会受到的处罚是:犯此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
    2023-08-11
    499人看过
  • 中国新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判多少年
    一、中国新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判多少年中国新刑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
    2023-06-12
    34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辩护词
    使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界定: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经过职务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提供便当条件,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共行为可以收受当事人的产业和数额,数额越大,就越严峻。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许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员,经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许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公事行为,为委托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委托人产业或许收受受托人产业,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现行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是
    2023-03-09
    270人看过
  • 哪些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5-01
    35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接受贿赂罪的量刑计算方法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事介绍贿赂罪怎么量刑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介绍贿赂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条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构成介绍贿赂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
    2023-07-06
    454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如何认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第三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财物方面相似,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巨大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受贿罪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二)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去受贿。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有什么不同认定受贿罪时,应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单位受贿罪也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两者的
    2023-05-01
    4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达到什么标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才能立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同受贿罪)3万元≤数额<20万元其他较重情节(同受贿罪)1万元≤数额<3万元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同贪污罪(二)至(六) 二、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同受贿罪)20万元≤数额<300万元其他严重情节(同受贿罪)10万元≤数额<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立案标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4
      有以下行为就达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
    • 如何认定利用影响力间接收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29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特殊主体,即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本罪属自然人犯罪,不包括单位。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依据其规定受贿立案数额为: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金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刑法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但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实现国家基本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力,[2]和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1
      离退休人员可以成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特殊主体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2)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包括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和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3)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原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但在实施利用影响力贿赂时,已经实际丧失了原有职务,如离休、退休、辞职、辞退等。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