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4:13:50 376 人看过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是怎样的?

对于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做出了以下规定:“9.1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抵押和转让。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在租期内的资本化。估价方法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9.1.1市场比较法选择相邻地区的类似承租土地使用权实例,进行情况修正和期日修正,经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比较后决定其价格。在情况修正中应特别注意与政府签订的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对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影响。9.1.2收益还原法

(1)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公式:V=(a,/r)[1-1/(1+r)n]式中:

V: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

a,:盈余租金

r: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

n:收益年期

(2)纯收益计算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纯收益即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差额决定。

(3)还原利率确定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风险比出让土地使用权大,收益不确定性高,因此,在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时,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一般比出让土地使用权还原利率高1个百分点左右。”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上述引用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评估,但是在实际应用中,租赁土地的交易实例较少,而且租赁契约的内容、特别规定、经过时间和剩余期限等内容也不易获得,所以想要使用市场比较法是比较困难的,而盈余租金、还原利率和收益年期相对较易确定,所以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我们要着手于收益还原法。还是从实际评估的角度来看,收益年期和还原利率作为基础数据,确定过程较简单,剩下的就是盈余租金的确定。盈余租金由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的差额决定,其中合同租金即为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金,市场租金则需要我们根据市场状况来确定。由于现实中纯粹土地的出租行为比较少见,所以市场租金的确定是使用收益法评估租赁土地的一个难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在求取市场租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承租土地使用权之所以具有价值,是因为盈余租金的存在。如果盈余租金为零亦或是负值,那么就无所谓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了。此处可以借鉴《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一书对承租人权益价值的规定,根据此书,对于有租约限制的房地产而言,其承租人权益价值与出租人权益价值之和即为无租约限制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其中承租人权益价值是租赁期内盈余租金的现值,出租人权益价值是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的现值与租赁期外市场租金的现值之和。用公式表述如下:

无租约限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承租人权益价值+出租人权益价值=盈余租金现值+(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现值+租赁期外市场租金现值)

很明显,承租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承租人权益价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可以看作是无租约限制下的土地市场价值,假定出让土地使用年期等于租赁土地租赁期,则租赁期内合同租金的现值即为出租人权益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

相同使用年期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合同租金的现值

于是,有: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同使用年期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合同租金的现值

仔细研究不难发现,只要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使用收益法测算,上述算式与收益法计算公式就是相同的,我们从收益法的计算公式着手也可以推算出上述算式,过程如下:

假设合同租金为Ah,市场租金为As,盈余租金为a,则有a=As-Ah于是V=(a,/r)[1-1/(1+r)n]

=[(As-Ah),/r][1-1/(1+r)n]

=(As,/r)[1-1/(1+r)n]-(Ah,/r)[1-1/(1+r)n]

不难发现(As,/r)[1-1/(1+r)n]是使用年期为n年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我们也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其他合适方法测算出让土地使用权价值,从而求出承租土地使用权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当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应分清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的出让方式。协议出让的价格评估,应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招标和拍卖出让的价格评估,应为招标和拍卖底价评估,参照6.10房地产拍卖底价评估进行。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2023-06-11
    4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法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法的实施步骤是什么?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二、土地使用权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1.收集有关的资料:被评估地块的地级资料,城市规划资料以及被评估地块所处地段等级资料
    2023-04-16
    240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2、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
    2023-02-17
    23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是什么意思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评估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994年7月5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
    2023-06-03
    1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评估就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验资报告,自然也就无法完成正常出资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2、用于出资
    2023-03-02
    156人看过
  • 工业区土地使用权如何评估?
    的方法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规定相应的计算公式的,对于工业的土地使用权和居民还有商业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公式肯定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我们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们是需要按照自己的土地用地类型来计算的。急需根据工业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转让文件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是:交易当事人签订转让协议,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进行审查;进行现场勘察,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提供报告书;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税费;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
    2023-08-05
    27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评估原则有哪些
    一、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须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在进行评估时,可以先将划拨土地假设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定价格。只有在此假设前提之下,评估时才能符合替代原则、预期收入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及供给与需求原则等。二、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抵押人、抵押权人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估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抵押期间的风险性,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原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一定幅度的风险系数修正,但修正幅度不宜超过20%。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
    2023-05-04
    319人看过
  • 土地租赁租金评估
    一、土地租赁租金评估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具体方法有:1、市场比较法。若租赁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同,则可以正常情况下的出让或市场交易实例为比较案例,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但要进行年期修正。2、收益还原法。以年租金为土地纯收益,按照租赁年限还原出地价。应注意使用期限内有无其它费用。二、土地使用权租金评估的原则是什么1、合法公正的原则土地评估机构是一种中介服务结构,具有相应的行业要求。由于其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对当事人起到参照的作用,有时甚至成为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最终依据。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应当尽量客观公正,其评估的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否则,土地
    2023-04-14
    12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如何处理
    问:私营有限公司如果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25亩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付款100万元,开发区开具了100万元的盖有财政监制章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但评估的价格为200万元,请问若以200万元的价值入账,该交纳企业所得税吗(企业一直盈利)?另外如果评估现有其他的厂房和设备也发生了增值,作账时该怎样核算企业所得税?答:根据宁地税发[2000]293号、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本的成本是指这部分资产的增值或损失已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已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否则
    2023-06-05
    14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显示剩余30年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土地使用权评估约多少一方是固定的吗土地使用权评估约多少一方是不固定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或依法对其使用权进行出让、出租、转让、抵押、投资的权利。土地资产可以作为单独的对象进行评估,也可以与地上建筑物一起作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还可以作为整体企业资产的构成要素随整体企业一并进行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
    2023-07-04
    47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是否需要做账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是否需要做账?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不需要做账。企业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注册资本不能随意调整。企业在未发生法定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情况下,产权未发生直接变动,不能按评估增值增加资本公积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参照规定企业仅在发生法定重估和产权变动情况下才可对评估增值做账,未发生法定资产评估和企业产权变动情况下,资产评估增值不能做账。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1)、市场法(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二)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4
    2023-06-19
    129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的评估方法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份如何办理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2023-07-10
    360人看过
  • 房地产土地司法鉴定评估依据中的评估类别是怎样规定的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第三章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类别1、债务纠纷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债务纠纷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主要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债务纠纷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包括以下主要类别:现房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在建工程部分拍卖(变卖)鉴定评估、企业整体拍卖(变卖)鉴定评估。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鉴定评估的价值定义为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通常不评估变现价值,不考虑房地产拍卖(变卖)成交后交易的税费以及税费的转移分担。经估价机构书面提示后,委托方在鉴定评估委托中,仍然特别指明要求评估变现价值的,可以在揭示该房地产市场价值之后,评估其变现价值。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的估价目的,表述为“为司法拍卖(变卖)提供房地产市场价值参考依据”。2、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
    2023-06-18
    4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评估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的风险;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宜性风险;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更风险;5、抵押品缺陷;6、登记风险不规范;7、实现抵押时还款和债务偿还能力有限;8、信用风险。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小额贷款风险有哪些小额贷款的风险:贷款费用高。由于小贷公司的申请门槛低,承担的放贷风险自然也相对较大,在风险换利润的贷款行业中,收取的利息会高于银行也就显得理所当然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小贷公司间的收费标准也会各有差异,货比三家对借款人来说仍是王道。贷款骗局多。在鱼龙混杂的无抵押贷款市场,不少穿着小贷公司“外衣”的不法分子,对于用钱心切的借款人实施诈骗行动。总的来说,80%的贷款机构都会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利息等名目,要求借款人提前交费。但实际上,正规的小贷公司只会在成功放款后的第一个月,才开始收取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14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一、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
    • 土地租赁权评估方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土地租赁权评估方法如下:费用。 4、注意事项:(1)租金评估与租赁权评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加以区分。租赁权指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的价值,即所谓租金溢利现象。(2)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其租赁价格评估应另外给出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值,并应注意国家对土地收益的处理规定,同时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
    •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9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
    • 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有哪些方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集体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中,应该是集体土地被国家征用后,由于土地用途的改变(如变为商业、住宅、工业用途的土地),土地价格往往会成倍增长的收益。而在集体土地评估中土地增值收益是指土地使用方式的改变(如播种农作物变为建造商品住宅、作为土地资源参与工业产品的生产),土地价格也会相应增长。然后根据用途特性,通过相关因素修正从而得出集体土地宗地使用权价值。
    • 土地使用权评估能入账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是.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土地,取得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取得之日起,按照该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分期摊销成本: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在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时,按照帐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 贷: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