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
按揭贷款购房未果难退款
江西省南昌市一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购房纠纷案,按揭货款不成责任在谁、开发商能否单方解除合同成庭审争议焦点
江西省南昌市消费者黄女士购买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20余万元的首付款。后来,因其个人征信出现问题,银行拒绝为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于是,购房者交不上购房款,开发商多次催促,双方陷入了长达近3年的僵持之中。前不久,开发商将黄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终止购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黄女士在应诉的同时,还提出了反诉。5月2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回放
按揭购房未果遭开发商起诉
2007年8月23日,黄女士与江西华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中山壹品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当时,黄女士支付了首付20多万元,并与开发商约定,余下的46万元房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付清。让双方没想到的是,由于黄女士此前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有20多次逾期还款的记录,属于不良信用记录,因此,银行拒绝为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并将贷款申请资料返还给了华某置业公司及黄女士本人。
自己怎么会有不良信用记录黄女士不解。随后,黄女士找到2002年曾办理过按揭贷款的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苏圃路支行。该行随即出具了一份证明,内容为由于贷款利率调整未及时通知客户,导致该客户未按时还款。经核实,该客户无恶意拖欠我行贷款本息行为。对于这一点,华某置业公司未予认可。
由于既不能按期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一时又无法凑齐剩下的46万余元房款,黄女士难以购房。黄女士找到华某置业公司,要求对方退回首付款。华某置业公司表示,房管部门已经对售出的房子进行了备案,不能退款。此后的3年中,尽管黄女士多次与华某置业公司协商,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一方交不上钱,一方多次催促,双方陷入了僵持之中。
今年4月初,华某置业公司将黄女士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黄女士承担20余万元违约金。黄女士则提起反诉,不但坚持继续履行合同,而且要求开发商赔偿其逾期交房违约金14868元,及逾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2034元。
庭审焦点
5月27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按揭不成责任在谁、开发商能否单方解除合同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按揭贷款未办成责任在谁
法庭上,双方争议的条款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附件四)中的规定,即:买受人采取银行按揭付款,须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办理相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每逾期一天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以上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已缴纳所有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销售。
原告华某置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配合被告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手续。但由于被告自身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当庭,原告提供了一份银行开具的不良信用记录,以此证明按揭贷款未办成是原告的责任。
被告黄女士的代理律师则辨称,被告支付首付款后,及时提供了按揭有关手续,银行按揭是由原告负责办理的。导致其不能得到银行贷款是由于个人征信问题,但这在开发商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已发生,是被告无法预见的,开发商应能查询到被告的征信情况,这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基础。有鉴于此,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
开发商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原告华某置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由于被告自身征信问题,导致按揭贷款无法办理。此后,原告又多次催促,并以快递形式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但原告仍未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已构成违约。据此,原告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被告黄女士的代理律师则反驳称,按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时限最长为一年,现在已过了两年时效,开发商的合同解除权消失。同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规定,本合同未定事项须补充部分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而在补充条款(附件四)中,双方没有签字盖章。因此,补充条款(附件四)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开发商不能解除合同及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首付款已交,合同未签可否退款?
7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已签未付款合同有效吗
178人看过
-
合同未签,能否退还已交首付?
480人看过
-
没有签订合同,已交首付是否可退款?
348人看过
-
合同未签,房租已付,退费可否
403人看过
-
退款是否适用于已签署的加盟合同,但未开业
261人看过
-
合同已签未付款合同有效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7如果该合同以付款为生效条件,未付款时合同不生效;如合同附其他生效条件,则在该生效条件成立时,合同生效;除此之外,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已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4有效,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
已履行主要义务未签字合同是否有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该公司经理的说法是错误的。一般就合同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你们虽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但你已履行了顾问义务,该公司也接受。所以,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技术顾问费。如果对方不付或不全额给付,你有权请求法
-
签署租房合同后未实际入住,是否可以退款?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4在未实际入住租赁房屋的情况下签署租赁合同后,一方不可单方面撤回租赁协议。解决此问题需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解除租赁合同。若仅由其中一方提出撤回租赁协议,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违约金等。 关于租用房屋的问题,即使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后仍未实际入住,也可选择撤回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解除租赁合同并完成退房退租手续。若对方拒绝协商,则视为该方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