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52:44 469 人看过

[案情]:

2001年11月,原告郭某与被告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协商二人共同开办服装公司,由郭某投资2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由刘某投资3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公司成立后一直由刘某经营,几年来公司有了一定的发展,郭某多次要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但均未实现,郭某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被告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帐簿,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辨称:我方法定代表人刘某系借用原告身份证开办的**年年高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完全是委托**天信泓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泓公司)代办的,公司股东出资亦由**泓公司垫付。因原告未实际出资,只是名义上的股东,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被告系于2002年1月17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手续中记载,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注册资本为50万元,营业期限自2002年1月至2012年1月,所属行业为服装批发业,公司股东为刘某、郭某,由刘某出资3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由郭某出资2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公司成立过程中及成立后,原告均未参与公司的成立及经营活动,公司的成立及经营活动完全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刘某负责。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称,其曾在被告成立前给付被告法定代表人刘某20万元现金作为成立公司的出资款,在办理公司成立所需一切手续上的签字均不是其亲笔所签。被告则称,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未收到原告给付的20万元现金,刘某只是借用原告名义成立了被告,原告并未实际出资。另,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给付刘某20万元现金的事实。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股东的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精髓,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本案原告虽在庭审中称其已将成立公司的出资款给付被告法定代表人刘某,但被告对此予以否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而原告未能向本院提供被告给其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仅凭被告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关材料不能证明其已向被告履行出资义务,故本院对原告称其已向被告出资的事实不予认定。据此,原告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对其要求查阅被告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帐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判决驳回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案例解说]

本案涉及实质一人公司中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即名义上的挂名股东能否享有公司法所赋予的股东权利等有关问题,属于新类型民商事案件。世界多数国家均已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前不久的公司法修改草案中,关于承认一人公司法律地位的议题曾引起法学界和商业界的广泛讨论,虽未能最后得到通过与认可,但实质一人公司在社会中的大量存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由其引发的股权类经济纠纷也日益显现。

所谓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者出资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形式一人公司是指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全部股份或者出资由一人拥有的公司,它又分为设立时一人公司和存续中一人公司,前者是指设立时股东即为一人,后者是指设立时股东为二人以上但在存续过程中由于出资和股份的转让、继承、赠予等原因而致股东仅剩一人的公司;实质一人公司是指一公司在形式上虽然有复数股东,但仅有其中一人为股份或者出资的真正所有人,其余股东依信托、委托等法律关系而为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就其名义下的股份或出资并不能实际享有权益的公司。在我国,形式一人公司是存在的,但范围极其有限,如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企业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法亦规定,投资各方可以向其中的一方转让自己在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或财产份额,受让方即可成为公司的唯一股东。

依据一人公司的基本概念来看,本案被告就属于上述的实质一人公司,虽公司在形式上有刘某和郭某两名股东,但刘某才是公司出资的真正所有人即单一股东,郭某是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就其名义下的股份不能实际享有股东权益。

从实质一人公司的产生根源看,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和高科技的发展,从事经济活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任何类型的投资者都希望在经济活动中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个人企业主也不例外,通过一人公司限定公司经营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离,确定经营风险模式,预期将可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一人公司可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当公司法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时,单一投资者就可能通过挂名方式设立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规避法律。这些挂名股东往往是单一股东的亲戚、朋友,公司的财产与经营完全由单一股东控制,股东会表决程序以至所有公司机构均已徒有虚名,从而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趋于形式化。另外,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在进入公司后,极易违背与单一股东之间的信赖关系,要求行使股东权,享有股东权益,这是单一股东所不能允许的,故单一股东对法律的规避也会使司法诉讼成本随之加大。

从本案来看,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两人以上,而刘某自己想成立**年年高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并对公司进行全权的经营管理,必须找到他人即郭某使其成为名义上的挂名股东,从而对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限制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规避,使公司机构之间、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形同虚设。虽然从某种角度上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相对简单、传统有限公司繁琐程序的相对省略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但由于实质一人公司现仍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制,产权不明析,责任不明确,极易产生股权类经济纠纷。在本案中,郭*寿并未参加公司的成立和经营活动,反而在公司经营若干年后,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帐簿进行查阅即行使公司知情权,似有对公司盈余进行分配之意,这当然是刘某所不能允许的。郭某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其公司知情权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对于现存实质一人公司商事审判的定案依据应适当参照一人公司的法学基本理论。结合本案来看,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利益与风险的一致是民商法永恒的原则和精髓。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出资在法律上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公司知情权、盈余分配权等。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当然也就不应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因为出资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郭某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挂名股东,并未实际出资,故其不应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仍应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单一股东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对现存实质一人公司规避法律的一种惩罚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股东享有哪些权益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一、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
    2023-02-25
    188人看过
  • 股东享有哪些权益?
    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一个公司的股东,他拥有的不仅仅是公司的定期分红,同时还想有其他的权利。具体地说,股东的权利为: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一、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吗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股东具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也称为分红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有权取得并保有公司分配的股利;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股东将享有优先于他人认缴出资或者认购性的权利;4、知
    2023-04-10
    215人看过
  • 隐名股东享有哪些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一、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3、公司一直认可
    2023-02-14
    494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隐名股东是没有权利享受股东的权利;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情形有哪些?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实际出资人主张名
    2023-04-01
    301人看过
  • 挂名股东是否依法享有知情权
    你所咨询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一些原本居住在境内的华人通过不同渠道加入外国籍,但是他们还是需要继续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一些境外华人想到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因为怕麻烦,于是就以境内的亲戚、朋友的名义投资设立公司或者购买房产、买卖股票,其中不少最后酿成纠纷。首先,应当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无论是与中国的公司或企业共同举办合营企业或独立设立外资企业,均必须经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该审批行为是我国法律赋予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利。你公司由境内居民陈先生等人的名义办理工商登记,应为内资企业,张先生系外国投资者,不能成为你公司股东。在没有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外资并购等方式将你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以确认张先生的股东身份。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要确认张先生为公司实际投资人,只能通过诉
    2023-02-10
    405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享有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依据与名义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亦可通过名义股东行使股东知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已经依法出资的当事人,可以确认其享有股权。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人,当然享有股权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据享有的股权行使包括股东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股东权利之一的显名权,《公司法解释三》通过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司主张显名权。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隐名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不
    2023-03-02
    43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0
      挂名股东不可以享有股东的相关权益。代持股权应当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挂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民法院应予支持。
    • 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 1、被
    • 挂名股东能享有权益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8
      不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 挂名股东享有股权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7
      挂名股东不享有股权。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
    • 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的相关权益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挂名股东不可以享有股东的相关权益。代持股权应当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挂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