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否纳入预算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4:08 89 人看过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总额将纳入地方资金预算管理,因此补偿费的支付应纳入预算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土地出让收支总额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土地出让收支总额纳入地方资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上缴地方国库,支出全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通过地方资金预算安排。深入实施“收支两条线”。地方财政应当设立专门账户,核算土地出让收支。

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第三季度,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每年年底,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政府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编制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根据上一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年度供地计划、地价水平等因素编制;土地出让支出预算根据预计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年度征地计划、拆迁计划编制,具体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因素;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市、县国土资源局在批准征地前,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公告或者直接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并将计划征地的用途和地点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征地通知书或计划征地通知书由国土资源办公室在被征地村张贴。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征地调查确认

在批准征地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调查核实被征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被征地的权属、类型、规格、数量,如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经盖章、签字确认后,报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说明土地权属、土地类型、土地用途、土地用途等,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的有征地审批权的地区和人民政府。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条件、社会保障对象数量、筹资渠道和缴纳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通知书”,将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对象情况、人数等情况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支付比例等征地内容,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告知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听证补偿标准、安置渠道和社会保障措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被征地村组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公示和告知。征地批准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申请听证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社会保障工作。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笔录,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必要时,应修改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服务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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