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9:21:58 340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立案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二、收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是不是就没事了

并不能保证没事了,这还要根据公安机关是否提出复议,或者是否有受害人家属等因素去决定,而且检察院目前不起诉的原因大概率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后续发现新证据还是会起诉的,甚至,检察院不起诉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若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然要接受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申诉相关文章
  • 检察院申诉检察部门处理哪些刑事案件的申诉?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日期规定是什么检察院控告申诉答复日期规定是3个月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
    2023-07-10
    251人看过
  • 公安指定管辖了给哪个检察院
    一、公安指定管辖了给哪个检察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定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二、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阶段可以采取什么措施1、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
    2023-06-14
    371人看过
  • 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移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移送管辖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管辖的
    2023-04-25
    108人看过
  • 检察院的级别管辖
    刑事诉讼法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一、什么是第一审第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普通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不同程度的第一审案件,如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其中,对于性质越严重、问题越复杂、影响越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担当管辖任务的法院级别越高。另外,第一审所作出的判决在一般情况下不是终审,可以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不得上诉。二、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权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
    2023-03-25
    51人看过
  • 哪些职务犯罪由检察院管辖
    一、哪些职务犯罪由检察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1.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2.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3.刑讯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4.暴力取证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5.
    2023-05-19
    83人看过
  • 监察委案移送起诉管辖检察院是谁?
    监察委调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起草移送起诉意见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级监察委办结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终应交由下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比较可行且便捷的做法是直接将有关决定、调查终结报告、案卷材料、所有证据、移送起诉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全部交由行为人犯罪发生地或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等刑诉法规定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所在地的下级基层监察委,由该下级监察委按照上级移送起诉意见书进行适当内容转换后,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按照程序与同级法院沟通移送审判。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监察机关管辖。一、监察机构监察对象是谁?依据我国国家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管辖的对象主要是国家行政机
    2023-06-19
    14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管辖经
    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一、拒执罪怎样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由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检察受理案件后会移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虚假诉讼罪由哪里立案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罪是指捏造事实提
    2023-04-03
    275人看过
  • 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如何管辖刑事案件?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本条释义】本条分为三款。第一款是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都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主要是指本条第二款和本法第四条、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范围的
    2023-06-11
    311人看过
  • 发现漏罪的检察院管辖
    一、漏罪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即,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确定漏罪的执行刑期,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如犯罪分子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刑期执行三年后,又发现有故意伤害罪被有期徒刑五年,两罪总合刑期为十四年,决定执行十二年,在后罪判决前犯罪分子前罪已服刑三年,在决定十二年的执行期限中减去三年,犯罪分子最后还将执行刑罚九年。对漏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并后减”原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刑
    2023-06-18
    133人看过
  • 刑事申诉检察院哪个部门处理
    1、申诉书如果寄到检察院,应当寄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2、如果寄到法院,应当寄到法院的立案庭。3、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下,不受两年限制,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注意要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和审查办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六条对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和审查办理。对其他司法机关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由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后,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审查办理。一、刑事诉讼证据基本特征1、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
    2023-04-11
    411人看过
  •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时间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1.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了抗诉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根据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二、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时间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时间: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三、检察院撤回抗诉是合法的吗检察院撤回抗诉不一定是合法
    2023-06-23
    1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专门管辖指哪些法院
    刑事案件中专门管辖指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在内的,依据职权范围对专门的刑事案件予以审判的法院。专门管辖是法定管辖的一种,是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在审理案件上的一种分工,即确定某类案件归某种专门法院受理。一、什么叫立案管辖立案管辖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以及法院系统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换句话说也就是公安司法机关系统在受理刑事案件上面的分工以及法院系统内部一审的分工。我国法律授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方面的权限范围是不同的,只有三者各司其职,明确立案范围,刑事案件的立案工作方能实现有条不紊的分流,从而进入下一环节的调查审理阶段。二、管辖权异议上诉后要重新确定举证期限吗?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举证期限制度亦称举证时效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该在当事人双方约定并
    2023-06-28
    288人看过
  • 检察机关指定管辖范围
    第二条分院直接办理下列单位(部门)发生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一)局属单位(部门)处级干部案件;(二)局机关行政和党群各部门(含附属单位,开发处、集经处的直属公司。详见附件。)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三)公安局,中级法院,柳州、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人员案件;(四)局机关党群组织直接领导的各协会、各中心、监理公司、科研所、计量所、勘测设计院、工务勘测设计所、局党校、报社、有线电视台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案件;(五)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桂林干休所等其他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案件。第三条柳州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北,南宁院直接办理黎塘以南(含黎塘)除分院管辖范围外的局属各单位、公司中从事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对局属各单位驻外的分支或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临时机构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由单位驻地有管辖权的检察院管辖。第四条必要时,分院可以直接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基层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分院管辖的案件交由基
    2023-06-13
    392人看过
  • 对于哪些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
    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等,上级检察机关可以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一、盗窃罪纠纷管辖盗窃案件管辖权以犯罪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来划分。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下面是说的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
    2023-03-12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刑事申诉
    相关咨询
    • 诉讼中基层检察院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 对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哪些不属于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5
      1、不服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2、不服人民检察院因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是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 3、不服人民检察院因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 2022年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2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民诉法》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
    • 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一般检察院管辖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3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1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 (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