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陷入四类试用期陷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42:09 328 人看过

随着毕业季的结束,对于初入职场的应届毕业生而言,试用期陷阱不得不防。某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降低人力成本、损害劳动者权益。为此,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初入职场毕业生,试用期莫陷入如下四类试用期陷阱。

一是单约试用期。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往往只与毕业生签订单约试用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6个月不等,为的是能够在试用期内使用廉价劳动力还能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是随意延长试用期。有些用人单位超长延长试用期期限,造成很多毕业生无限期被试用。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是榨取廉价劳动力。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人力成本,给毕业生支付低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试用期内拒交或欠交社保。很多用人单位都以试用期不交社保,过了试用期再为毕业生办理社保为由拒交或欠交社保。事实上,一旦劳动关系建立,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以此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试用期的“陷阱”都有哪些?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陷阱都有哪些?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订劳动合同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等同于合同期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陷阱二: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一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如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
    2023-04-22
    302人看过
  • 试用期间陷阱: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陷阱有哪些?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时,双方才可以确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目前不少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订立所谓的试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因为有关法律根本不承认试用合同。造成这种无效合同的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而被损失者则往往是被聘用者。情况一: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你干了9个月时,单位以试用期为名炒你的鱿鱼,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维权提示:你可以提出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年的试用期应当视为正式合同期。据此,你不但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才能解除你的合同,即使合同被解除,你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要求按规定单位因提前解除合同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你也有理由要求单位为你支付所谓试用期内的四金。情况二:《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规定,合同期不满
    2023-06-04
    396人看过
  • 半数求职者遇招聘陷阱试用期陷阱恶贯满盈
    又快到校园招聘的招聘实习的季节,快毕业的学子们忙着向用人单位推销自己。与此同时,招聘骗局也悄悄潜伏。在智联招聘刚刚进行的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的调查中,有55%的被调查者表示遇到过。收费陷阱是最大骗局招聘中以不同名目收取苛捐杂税是最常见的招聘陷阱。在调查中,收取押金、保证金名目排在第一,以入职培训名义骗取费用也是位居前列。智联招聘职业顾问特别提醒:凡是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招聘往往重视的是此财而非彼才。智力陷阱更隐蔽与其他陷阱相比,智力陷阱更隐蔽。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甚至个别大型企业都利用求职者在应聘考试中急于表现自己的心理将公司内接下的项目作为考试题目直接交给应聘者完成,在不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骗取应聘者劳动成果。在调查个案中诸如在应聘中为人免费翻译文章、策划文案、设计程序的例子比比皆是。试用期陷阱恶贯满盈试用期陷阱有两种,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
    2023-04-22
    116人看过
  • 警惕用工企业“试用期”陷阱
    单位提出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才能签订合同,这样会有什么后果?昨天,市区的小应向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咨询。小应说,他是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不久前,他联系了市区一家公司的助理职位,前几天公司方面有了回音。但是在和人事经理交谈时,对方提出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工资600元,转正后月薪1200~1500元,转正以后再签订合同等条件。他担心没有合同保障,试用期满后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小应说,这不是他杞人忧天,他的一个老乡是去年的毕业生,在去年年底一次招聘会上,被一家公司聘用。老板声称,试用期3个月,一次性发薪水1500元,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再签订劳动合同。考虑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他当时就答应了。在试用期期间,为了能够留下来,他表现得十分积极,可在眼看试用期将满的时候,老板却告诉他不用上班了,原因是他不适合做这份工作,最后甩出800元钱给他作为这3个月的辛苦费,将其打发了。那么,试用期到底有什么规
    2023-04-22
    402人看过
  • 警惕黑心的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原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为了相互了解而协商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是双向的,用人单位“试”劳动者,劳动者也“试”用人单位,谁不满意都可以说“拜拜”。只因劳力市场供大于求,整体就业形势趋紧,致使试用期成了用人单位的专利。少数恶意企业主甚至把试用期设置成敲诈劳动者的陷阱,非法牟利的“黑心工具”。前些日,笔者就此问题,专门搞了一段时间社会调查,“试用陷阱”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无不让人震惊愤怒,不妨简述三例。例一,某翻译中心,实则“夫妻店”,老公当老板,老婆做会计,聘用5名大学毕业生作翻译员。老板承诺试用3个月,试用期月薪250元(比当地最低工资的一半还低),试用期满正式录用,月工资不少于3000元。好诱人的高薪哪!5个翻译员为了让老板满意,正式录用,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不停地为公司赚钱。在仅差10天就试用期满的时候,老板突然以“不适宜在本公司工作”为由,将5人全部辞
    2023-06-10
    158人看过
  • 试用期六大陷阱需谨慎
    试用期六大陷阱陷阱一:试用合格再签合同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阶段不签劳动合同、仅仅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等表现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陷阱二:试用期与合同期限不符不少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限过长,或者随意确定试用期限,如有的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却长达6个月。《劳动合同法》采用把试用期与合同期限相挂钩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一
    2023-06-14
    373人看过
  • 试用期内应注意哪些陷阱?
    1、试用期过长或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有关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所约定的试用期必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符,具体为: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立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立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要求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设立试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双方以相互考察、相互了解的期限,这个期限的特殊性就在于虽然劳动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任何一方因不满意对方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都不需承担违约责任。3、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只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以见习期代替试用期。试用期与见习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见习期是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录用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执行的至少一年的见习考
    2023-06-18
    242人看过
  • 房屋类型陷阱
    居住用房
    定金协议签订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并根据产权证等记载确定房屋类型。避免实际交易时才发现由于尚未取得产权证而不具备交易条件,或所购房屋类型不符合购房人需要而造成损失。例如,需要的是非居住用房,则应购买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办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实现预期用途。不要购买的房屋类型1、小产权、安置房等,这类房子涨幅慢、舒适度低,也无法正常交易。2、物业口碑差的小区,物业是一个小区的重要因素,物业差,小区的价格就会降低。3、没有地下车库或车位严重不足的小区,毕竟业主都不想有了车却没地儿停。4、没有电梯的多层小区,老龄化的时代来临,没有电梯的房子逐步会被抛弃。
    2023-08-12
    127人看过
  • 试论兼并陷阱
    债权人
    兼并的主要目的是双方在生产、科研、市场营销或财务方面产生经营协同效应,股东由此而使其利润实现最大化。但事实上这个期望能否实现大成问题。当今时代的兼并应是技术、人员、结构(互补)、管理、文化、资金、设备、无形资产、市场、产品的功能性重组,而不是单纯地求大、求多(多元化)、求名、求便宜,产生"反共生效应",规模不经济,力量分散,集团集而不团、团而不集,管理不到位,到处失控,便宜买来的资产闲置没有用,高级管理者或职工人心涣散,商业秘密外泻,营运成本急剧上升,负担重等。陷阱一:信息错误。这是在中国实施兼并的最大陷阱。在中国,信息的取得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就算千方百计得到了信息,里面也有惊人的错误。因为,有时连一个企业的老总也搞不清有的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况且,卖方在兼并前不讲实话是常有的事。其他关键信息错误如交易主体无资格(中国的国有企业兼并时往往发生这种情况),产权交易客体不明确(搞不清你买的
    2023-04-23
    280人看过
  • 就业谨防“试用期”六大陷阱
    日前在南京金陵图书馆举办的劳动保障讲座上,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和提醒广大就业者,应防范试用期六大陷阱。一是试用期期限过长。试用期期限并非可长可短,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在6个月至1年期间的,日前在南京金陵图书馆举办的劳动保障讲座上,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建和提醒广大就业者,应防范试用期六大陷阱。一是试用期期限过长。试用期期限并非可长可短,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在6个月至1年期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在1年至3年期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且在其规定的试用期内却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外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提请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023-06-10
    294人看过
  • 外出务工当心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可以说是农民工外出务工通往成功的关键一环。孰不知,这当中所潜伏的众多玄机常常让农民工始料未及。具体说来,试用期背后隐藏的猫腻一般有以下四种:陷阱一: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不少农民工在找工作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前,总要有个试用期,而且往往试用期马上就要结束了,自己也被炒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论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有固定期限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最迟在员工开始为其工作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试用期包含于劳动合同期限内。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正是利用农民工劳动法律知识匮乏的弱点,以试用期为由,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无任何福利待遇,以达到随时解聘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农民工空口无凭的目的。陷阱二:无条件炒鱿鱼。试用期内
    2023-04-22
    186人看过
  • 用法律武器应对“试用期”陷阱
    用法律武器应对试用期陷阱试用期成白用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在试用期间不订立劳动合同、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属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日前,沈阳市民王女士通过了所在公司一个月的试用期后,仍然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每月双倍工资补偿。这起《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的沈阳第一案,以劳动者一审胜诉暂告段落。实际上,像王女士这样的受害者不在少数,劳动者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程延园对记者表示,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由于劳动者受知识结构的限制,加上法律意识淡薄,现实生活中通过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并不多,尤其在试用期问题上被欺骗的劳动者,很多都因此而吃尽了苦头。试用期成
    2023-04-22
    180人看过
  • 信用卡还款逾期,如何避免陷入“债务陷阱”?
    信用卡逾期还不上的后果:1、会产生高额利息,超过一定期限不还,银行会起诉;2、原告起诉逾期未还的,由法院审理判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方胜诉的,会判决还款本金、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有约定违约金的,还要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信用卡逾期起诉会怎么样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如果不执行法院判决书,个人财产有可能被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3-07-04
    322人看过
  • 网络消费三大陷阱:色情陷阱购物陷阱与感情陷阱
    南方网讯山东省消协发布今年第十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避免滑入网络消费陷阱。据悉,网络消费陷阱主要有色情话费陷阱、购物陷阱、感情陷阱等。色情话费陷阱。目前出现了一种依托色情网站的恶意拨号软件,用户在浏览该网页时会受到诱惑而下载运行,此时配有“猫”(调制解调器)的电脑会自动拨打国际长途,给用户造成巨额话费;某些网站以色情为诱饵在消费者查看一些资料和图片时要求输入手机号码,消费者盲目输入,将会带来经济损失。据调查,设置色情话费陷阱的公司多来自圭亚那、爱尔兰、乌拉圭、所罗门、鲁阿图等国家和地区。购物陷阱。据投诉,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食品有的已过保质期、vcd盘放不出声音、化妆品是伪劣产品,还有的网页上所标注的商品与消费者购得的实物不符。例如,李小姐在某网站看到一部数码相机,经网上竞拍购得,按指定账号汇去足额的购物款。20天过去了,李小姐未收到照相机,汇出的购物款也石沉大海。感情陷阱。不少人热衷于网上
    2023-06-07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陷阱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3
      试用期无所谓陷阱,而是要多注意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1、入职当月应当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的标准时及时、足额《社保法》规定: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
    • 租房陷阱中介常用有哪些陷阱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8
      1、陷阱一:隐瞒代理期限到期房屋擅出租。 2、陷阱二:热情回馈诱交租人去楼空无处寻。 3、陷阱三:低价免收中介费中介资质要看清。
    • 陷阱三:擅自延长试用期或多次试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有些用人单位往往以时间太短、考察不全面、还需继续努力为理由,在原试用期届满后延长或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劳动者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得对原来约定的试用期进行延长。如果单位在一次试用的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就应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陷阱四: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加盟自动车衣,陷入合同陷阱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聘请帮你分析具体情况,然后拿出应对方案。
    • 陷阱四:工资低于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些用人单位把试用期职工当作“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试用期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零工资”试用。《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权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双重保护,因此试用期不是“廉价期”、“白用期”。陷阱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