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结算有时效限制吗,工程结算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3:18:22 436 人看过

一、工程量结算有时效限制吗

1、因结算工程量问题产生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工程结算原则有哪些

(一)及时性原则。

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

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

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

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

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工程量结算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一般时效是三年,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浅析如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及有效控制工程结算
    要提高预编制质量和有效控制工程结算,必须牢牢树立起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严格把关,努力维护国家及建设单位利益同时保护施工众业合法权益。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预结算专业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还要了解相关的专业、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方法与投资控制等多方面基础知识,可以说工程预结算是个多学科综合性的工作。随着市场经济大潮变革,对建筑企业经济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受到各企业领导的重视。如何提高预结算编制水平,对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投资,实现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预算的编制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它需要我们专业工作者有过硬的基本功,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精神。在充分熟悉掌握定额的内涵、工作程序、子目包括的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尺度的同时,深入工程第
    2023-06-10
    220人看过
  • 竣工结算的原则
    1、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全部完工、经提交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2、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禁套用国家和集体资金,严禁在结算时挪用资金和谋取私利;3、强调合同的严肃性,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4、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区分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2023-08-17
    260人看过
  • 工程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原因有哪些?
    一、工程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原因1、招标时人为降低招标控制价。如项目暂定价低于市场价计入招标控制价,结算时按签证价调整,导致结算价超出中标合同价。2、工程定位模糊或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导致施工期间工程变更,为施工单位增加造价创造条件。3、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多采用不平衡报价,中标后,为了利润的最大化,施工单位千方百计变更施工内容,达到提高结算价的目的。4、一些现场监理的素质不高,在造价控制方面不作为,甚至被有经验的施工单位蒙蔽或直接与施工单位联手弄虚作假。5、近几年建设市场人工价格飞涨,材料价格波动大,本着风险互担的原则,结算价超合同价现象也难以避免。二、工程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对策审计认为,材料价格波动及人工工资上涨属正常市场因素,双方应合理分担。其他导致结算造价增加的均为人为可控因素,应尽量避免。一、要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大至整个项目的规模,小至每个部位的详细设计,在招投标以前
    2023-06-24
    163人看过
  • 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规则
    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两者方式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结算: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一种是按照定额(习惯中的按实结算多指此种)。但是,反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者认为,因为合同整体无效,那么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款也必然无效,合同约定因合同无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无效合同约定作为结算的标准,进而主张按照后者——定额结算。司法实践中,在施工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额委托第三方结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还规定,合同无效按照定额结算,再扣除利润、管理费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
    2023-04-04
    499人看过
  • 审核工程结算时间期限
    一、审核工程结算时间期限(一)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二)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四)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二、建筑工程审计的程序(一)收集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编制标底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详细地了解。(二)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三)了解决算包括的范围。
    2023-06-16
    183人看过
  • 工程结算报告的时效性有多久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对工程价款结算有争议的,起诉时效为三年。《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
    2023-06-15
    405人看过
  •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控制
    工程结算审计的质量控制一、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优劣程度。从广义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相应的管理工作质量和业务工作质量。从狭义角度讲,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等一系列过程的工作效果及达到审计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侧重于狭义理解,即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质量。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或者衡量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应当符合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的准则和规范。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过程来看,其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行为和审计报告三个方面:第一,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计方案是基于审计目标确定的关于审计实施的计划,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编制审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重要性和谨慎性。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审计项目能否高质量地完成,最终决定了审计目标
    2023-05-01
    447人看过
  • 工程结算的时候怎么审核工程量?
    一、工程结算的时候怎么审核工程量?1、核准工程量。工程量是工程资源投入的量化指标,也是审查工作的关键。在工程预、结算审查中对工程量复查不准,除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增加外,还会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用等连锁反应,以至规费及整个项目工程造价成比例膨胀,因此对工程量的审查是预结算审查的重中之重。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2、审查定额套用。在实施审查签证中应按照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在审查定额套用时,要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定额单价换算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套错定额单价,也是容易犯错之处。3、材料价格和价差调整的审核。材料价格的
    2023-04-23
    376人看过
  • 工程结算盖项目部章有效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施工单位对项目部授权,项目部代表施工单位全权履行合同,且没有对确认结算书有其他相反的约定。那么项目部就有权确认工程结算书,结算书上加盖项目部的印章应当有效;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对项目部授权,则盖项目部章就无效。一、工程资料章盖工程合同有效吗工程资料章盖工程合同无效。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二、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为对特定的工程合同项目与公司公章相同。由于公司公章的特殊性,公司规模较大承包人下设的项目部一般不能任意使用公司公章。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
    2023-03-20
    395人看过
  •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制度要点有哪些?
    一、结算工作流程1、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2、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3、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4、集团公司
    2024-01-31
    312人看过
  • 钢结构厂房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
    1、钢结构厂房工程量按构件(梁、柱、檩条、拉条等)分别计算重量,如果是型钢按构件设计尺寸×理论重量计算,如果是钢板按外框最大尺寸计算面积×钢板理论重量计算。对于连接板、加强板归并与附着的构件(附着于梁就并入梁内、附着于柱就并入柱里)一起套定额。2、对于钢结构厂房里面的螺栓,如果属于永久性螺栓(就是采用螺栓连接的螺栓)要按规格分别计算,仅计算主材即可,对于安装用的螺栓(制作时临时固定用的螺栓)不需要单独计算,因为构件制安定额已经考虑。3、先把每种材料的长度统计出来,在查出它的理论重量,乘以米数就可以算出,如果是钢板用厚度*长度*宽度*7.85就可以计算出重量,理论重量一般在五金手册和一些钢结构设计手册上都能查到,钢结构常用的材料的理论重量都能查到,H型钢的理论重量也能查到。4、钢结构厂房计算方法①钢结构的工程量的单位是吨,有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体积乘以比重。②比如H型梁,就可以分解成上翼板、下
    2023-04-07
    29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算是否有期限
    1、建设工程结算是否有期限。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发包人应在28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进行核实,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和索赔要求,结算工程竣工款。2。何时开始工程结算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的开始时间是不同的。(1)月结方式实行月底或月中预付、月底结算、竣工清算的方式。对跨年度完成的工程,年底进行工程清查,办理年度结算。(2)建设工程或单项工程的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在每月中旬预缴工程价款,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是指对当年不
    2023-05-07
    77人看过
  • 工程结算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一、工程结算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工程结算的举证责任是由承包方举证,因为整个建筑工程的结算都是通过工程承包方进行的,因此工程结算的举证责任也就有承包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
    2023-06-07
    427人看过
  • 工伤赔偿结算有时效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赔偿结算有时效吗单位在30天内得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没及时申请的话,你或你的家属、工会,只要在1年内,都可以自己去找那个地方提交申请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2024-07-01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结算有无时间限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未支付工程款,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工程完工后的结算期限有限制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7
      答复如下: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法律规定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
    • 工程结算没结算,有保全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6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确保未来生效判决能够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对象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当事人的处分。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诉讼中需要对有争议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支付诉讼,即本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其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未来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三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
    •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有哪些内容,工程结算审计内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5
      根据结算审核经验,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各施工单位提高的工程结算将超过实际成本的15%左右,因此,在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建筑安装工程量的审核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根据设计图纸、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图运输清单将对计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主要是检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核应抓住重点进行详细计算和核对,其他子项目可进行一般审核。(2)
    • 工程款结算的原则和依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确定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 1、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二、工程款结算标准,如双方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