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诉讼能否分割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6:22:04 70 人看过

夫妻离婚诉讼,有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分割债务,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

一、婚后个人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的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3、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或者夫妻共同消费支配的,为共同债务。由债权人负责举证证明。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如果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但夫妻须承担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

二、家庭债务的处理方式

(一)家庭债务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在家庭债务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

(二)家庭债务中,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在家庭债务中,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人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到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和制约。

三、夫妻债务新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债务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其中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之间的其中一方通过个人的名义,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要所负担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通过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关于离婚夫妻债务的认定
    一、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情况如下:1.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2.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二、关于离婚夫妻债务的认定关于离婚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
    2023-06-28
    282人看过
  • 夫妻双方户口能否分离?
    夫妻双方户口是可以被分开的,一般来说只要两个人有两处住房,就可以把夫妻双方的户口,签到两个不同的地方,成为两个独立的户口。但是如果两个人只有一套房子,那么夫妻双方的户口就只能放在一起。同一个户口不要随意的分成两个户口本。一、分户口的条件如下: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其他情况。二、户口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分户申请;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总之,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开。只要拿
    2023-07-01
    394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单方的债务能否对抗第三方
    一、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单方的债务能否对抗第三方不能,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二、如何构成离婚呢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2023-04-30
    312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夫妻离婚的债务是否需要双方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一、信用卡逾期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逾期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信用卡逾期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算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信用卡贷款
    2023-06-19
    14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对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分割
    解读:这是关于破产安置费用如何认定的相关规定,笔者个人认为同样适用“一次性买断工龄”款的分割。答: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置补偿费中相同比例部分,为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以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破产安置补偿费10万元,该方婚龄为5年,工龄为10年,其婚龄与工龄的比例为
    2023-04-22
    487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只一套不能分割吗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夫妻离婚后购买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哪一方出资就属于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还没有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两位还是合法夫妻关系,规定是婚姻存续期间,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哪一方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一、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一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2023-02-24
    72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能否要求家务补偿
    可以要求家务补偿。家务劳动虽然不能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其重要性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家务劳动打理好家庭的一切,照顾孩子和老人,减轻了另一方的家务负担,使其可以安心在外工作,创造更多的财富,实际上也等于是间接创造了家庭的经济价值。至于补偿数额,应考虑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所尽义务的状况、时间长短、另一方受益情况和目前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我国法律规定,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6-12
    246人看过
  • 夫妻之间离婚,一方承担债务的,是否可以分割
    夫妻离婚一方愿意承担债务是可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夫妻离婚一方承担债务吗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认定是一方债务,那就需要一方偿还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
    2023-08-15
    156人看过
  • 夫妻双方户籍分离,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依情况而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妻子不在可以吗起诉离婚妻子不来开庭是可以的。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1、《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一原则,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通用的规定。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到传票,拒绝出庭应诉的。(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视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因
    2023-07-16
    345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否能起诉重婚
    离婚后是可以起诉对方重婚的,重婚罪的追诉期为五年,所以只要存在重婚的犯罪事实的,在五年的追诉期内都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当事人可以提交犯罪嫌疑人的重婚证据到法院直接起诉处理。可以,犯重婚罪的可以告对方,按刑事法律规定,重婚罪的追溯时效期是5年,所以离婚后5年内都可以起诉对方。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在离婚前他是和人家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
    2023-02-26
    449人看过
  • 夫妻双方离婚,公房使用权的分割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由夫妻共同享有。第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
    2023-04-29
    385人看过
  • 夫妻债务离婚时能否归一方
    夫妻离婚债务一般不可以进行分割,而应当认定由谁承担清偿责任。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一、婚前无债务能作为财产强制执行吗?婚前债务婚后不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婚前债务如果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需要个人偿还。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一方出轨债务应如何处理一方出轨时,夫涉及到的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当共同偿还,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应由债务人自行清偿。即出轨一般并不影响债务承担,但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离婚时,可能会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三、夫妻个人债务
    2023-03-12
    116人看过
  • 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影响夫妻财产分割?
    离婚前的债务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离婚前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不一定。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若能举证说明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对信用卡的存在不知情。信用卡消费清单是可以查得到的,如果离婚的时候有未偿还的信用卡,查出来以后信用卡上面的债务都是用于当事人个人挥霍,这些消费都很难被认定成为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
    2023-07-05
    203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债权人能否起诉双方?
    可以。离婚后,债权人能起诉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男女双方仍然需要对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主张债权。所以,债权人可以将男女双方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抵债吗《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此条规定明确将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自力救济方式界定为需要追究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中华人民
    2023-07-16
    35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双方能否约定夫妻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7
      夫妻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债务。 1、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但是只要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的约定,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双方对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离婚前夫妻双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般而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并且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应由一方以个
    • 夫妻离婚可以分双方债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
    • 小产权房能否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9
      1、小产权房的权利人对房屋仅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对共同占有使用的小产权房的使用权进行分割,直接请求分割房屋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2、小产权房的权利人虽然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但依然有占有使用的权利,该使用权也是一种法律上的利益,在实际生活中有价可循。 3、因此,夫妻二人共同享有对小产权房的占有使用权的,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请求保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的一方
    • 夫妻双方股份是否能分割?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或以一方名义对外投资所形成的公司股权,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该股权转化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进行分割。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的分割,原则上应以双方和公司其他股东共同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时可经法院判决分割,判决一方持有股权并对另一方以评估折价方式进行经济补偿。股权是不同于一般权利的特殊权利,只有股东才享有,其包括身份权和财产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