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8:02:48 127 人看过

1、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

2、共同的危险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

3、行为具有危险性;

4、损害结果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全体所致,不能判明谁是加害人,如果是全体共同危险行为人所致,即为共同侵权行为人。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如何解释共同危险行为

1、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

2、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目前,法律暂无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分类。

3、实施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各行为人视为共同侵权人并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提出证据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二人以上分别或者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难以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其行为为共同危险行为。

最后,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条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很难确定侵害者,也就是只有在不知道谁是侵害者的条件下,才可以叫做共同危险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国家对法律的规定也越来越严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危险行为相关文章
  • 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偷盗行为的危害有哪些偷盗,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失盗者个人来言,被侵犯了财产权利,且极易产生报复等心态,引发社会矛盾,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发现问题偷盗行为,要严厉打击。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哪些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以盗窃罪论处:(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上账号、密码上网
    2023-06-28
    31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
    一、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共同危险行为: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3.一般而言,危险行为之间应具有时空的一致性。各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但数个行为人都有可能是侵害行为人,却无法确定到底谁是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下,法律也有必要推定行为人全体为共同危险行为人。4.从行为的指向看,一般情况下,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但也不排除特定情形下数人的行为偶然巧合共同指向特定的目标。注意,此时一人或数人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且无意思联络。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是指共同危险行为人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
    2023-06-07
    96人看过
  • 要件成立的共同犯罪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儿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也指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相互意思沟通,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并执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社会危害的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个罪犯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
    2023-08-05
    284人看过
  • 共同侵权中的危险行为都包括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的内容有,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概念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根据该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为:共同故意的侵权行为,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和共同行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须为多人。2、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过错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具有共同关联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
    2023-07-29
    347人看过
  • 哪些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的形式作不同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分类:1.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能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如盗窃罪,既可以由一个人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对任意共同犯罪,应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具体犯罪的规定并结合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才能构成的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2.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事先
    2023-03-31
    411人看过
  • 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
    一、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共同要件,也称犯罪的共同构成要件,是指一切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要件。犯罪构成的具体要件,又称为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或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具体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根据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亦即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共同要素:(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某种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事实特征。(3)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4)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有何区别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相异: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揭示犯罪行为的社会、政治本质,以便从原则上区分罪与非罪的;而犯罪构成
    2023-04-18
    184人看过
  • 危险作业罪解释中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危险作业罪解释中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表现为能够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害,其特点是这些损害发生在生产过程中。(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三)、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即指从事
    2023-04-13
    308人看过
  • 构成共同海损行为的条件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7个要件:1.必须有实际危险,换言之,即危险是真实存在的。主观推断出的危险不是真正的危险,必须存在危及船、货和其他财产安全的客观事实。2.危险必须是共同的,即危险必须是同一航程中的财产所共同面临的。空载航行的船舶所作出牺牲,单纯为了某一方的利益而作出的牺牲,以及为了救助他船而作出的牺牲,都不属于共同海损行为。3.必须是有意采取的措施。这里的“有意”,是指船长在主观上明知采取某种措施会导致船舶或货物的进一步损害,但为了避免船货的共同危险而不得不采取的行为。4.措施必须是合理的,意思是措施应当本着以最小的牺牲换取船货安全的原则。5.必须有牺牲或者费用。6.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7.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后果。上述7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才构成共同海损行为,缺一不可。
    2023-05-01
    379人看过
  •  污染行为构成要件的指标有哪些?
    本罪行为涉及对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侵犯。行为人需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应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否则构成犯罪。本罪行为涉及对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侵犯。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
    2023-11-10
    287人看过
  • 单位行贿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此外,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是财产。这里所说的财产和受贿罪中的财产是一样的。(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行贿。至于行贿者要求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客观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寻求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产;二是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一般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单位行贿罪构成要件我国的刑法对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是:第一、客体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
    2023-08-09
    56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沿革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一种,不仅是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疑难点,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我国民事立法中,共同危险行为在以前的法律中未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规定共同危险行为,不仅对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丰富和发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一、民法典的共同危险行为有哪些规定第一,行为是由数人实施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一个人实施的行为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只是一般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第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侵权行为法中的共同危险行为的这种危险性,指的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可能性,从主观上,行为人没有致人损害的故意,既没有共同的故意,也没有单独的故意,只存在疏于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从客观上,数人实施的行为有致人损害的现实可能性,这种致害他人的可能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
    2023-04-03
    424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具体种类
    目前,暂无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分类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
    2023-06-13
    299人看过
  • 共同危险行为的相关概念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的重要类型。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一)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具有复数性,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前提。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不能称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二)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共同危险性质。(三)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人所致,但无法判明孰为真正加害人。(四)部分人(实际致害人)的过失。
    2023-06-07
    336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一、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危险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应当具备侵权行为主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但是,共同危险行为作为“准共同侵权行为”,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有自己的特殊性。(一)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具有复数性,这是共同危险行为成立的前提。一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不能称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二)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共同危险性质。所谓共同危险性,是指数人的行为都在客观上有危及他人财产和侵害他人人身的可能。(三)损害后果非全体行为人所致,但无法判明孰为真正加害人。(四)部分人(实际致害人)的过失。在共同危险行为人中,全部行为人既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也没有
    2023-04-30
    12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危险行为
    相关咨询
    • 消费欺诈行为构成要件的构成构成要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构成要件为: (一)从主观方面看,欺诈者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 (二)从客观方面的方法看,欺诈者采用的是欺骗的方法。 (三)从客观方面的后果看,欺诈行为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相信谎言,陷于错误判断,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事实,即与欺诈人进行了民事交易行为。
    • 哪些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6
      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行为有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救生设备、设施等。
    • 共同危险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应有哪些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1
      1、对于损害的发生,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则具有共同过错或过失。 2.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尽管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 3、在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上二者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个别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共同侵权行为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都有直接因果关系。
    • 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构成合同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 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 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
    • 哪些行为构成抢劫危险物质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抢劫危险物质犯罪的组成要素有:(1)主要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要素:主观方面只能故意;(3)主体要素:侵权对象为公共安全;(4)客观要素:客观方面为抢劫危险物质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