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属于哪个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8:35:19 149 人看过

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一、三大诉讼法比较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但刑事诉讼为了保证被告人的权利,规定只能向上转移管辖权,而不得向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如检察院认为某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不会判处无期或死刑的,不得再退回基层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可以由上级法院交由下级法院审理,也可以由上级法院主动依职权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或由下级法院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基本同民事诉讼,但在2015年5月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中删除了”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的规定,新法在管辖权转移中仅规定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执行相关文章
  • 非诉讼执行案件中法院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首先审查反对意见是否成立。如果成立,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不成立,继续审判。这是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如果异议成立,原告将撤回诉讼,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这样做是为了减少工作量。所谓管辖权异议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概念的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践中,通常是被告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告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地位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得到了一致的肯定。区别在于原告、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大多数人认为只有被告才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理由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在一审程序中,只有被告有权提出答辩状。(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服,答辩的
    2023-05-31
    126人看过
  • 法院发现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发现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内容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居中写明管辖异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写明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住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正文:详细写明申请人对本案管辖的意见和主张,并阐述其事实和理由。(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2)事实和理由:
    2023-06-13
    261人看过
  • 管辖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实质是异地交叉管辖,它是对逐案指定管辖的变通,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实行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就是采取这种方式,集中管辖的法院一旦指定后,具体案件不必逐个指定,而是由集中管辖的法院直接受理并审理。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一,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1)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案件。(2)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公安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或同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
    2023-07-08
    22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由中院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定义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具有专门、完整法律形式的行政诉讼法典,通常被称为“民告官”。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诉讼法,是
    2023-04-22
    339人看过
  • 管辖法院的强制执行由哪个法院执掌?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赡养纠纷管辖法院是怎样的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
    2023-07-06
    276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隶属于哪级法院管辖
    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隶属于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起诉与管辖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审判组织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二、选民登记的相关规定有哪些?《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第二十七条
    2023-06-28
    17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
    《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该条明确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由行政审判庭负责;(2)必须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的方式进行审查;(3)是否准予强制执行都应当制作裁定书,作出书面裁定;(4)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完成。在实践中对该条例如何理解也存在不同认识。1、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后,应当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而《若干解释》规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应在案件受理后的30日内作出裁定。对准予强制
    2023-08-11
    448人看过
  • 关于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民事诉讼法》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两年,法院判决书生效以后,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依据判决书规定的期限的最后一天为
    2023-04-06
    229人看过
  • 行政案件移送法院管辖可以吗?
    一、行政案件移送法院管辖可以吗?《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
    2023-06-02
    312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7
    219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一个案件属于哪个法院的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1、刑事案件由犯罪场所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犯罪场所、犯罪结果场所和实际财产取得场所;2、对于犯罪嫌疑人居住辖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准备地、赃物销售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较为合适的案件,以及流逃犯罪、共同犯罪中成员交叉犯罪、财产侵权案件中衍生的赃物销售等案件,经上级公安机关指定,请求检察院批准,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犯罪准备地、赃物销售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原办案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管辖权如何进行确定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还有移送管辖或上级人民法院制定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的相关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
    2023-07-12
    91人看过
  • 法院没权管辖的案件怎么办行政诉讼
    法院没权管辖的案件如何办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将行政诉讼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6-13
    237人看过
  • 农村拆迁归属于哪个行政机构管辖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以后,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进行拆迁公示,同时还要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关于拆迁的一些细节,其中就有包括拆迁的范围,时间,人员的安置,补偿的标准方式等等。少年宫属于哪一行政部门主管少年宫属于当地的共青团委领导,实行主任负责制,内设的组织一般为办公室、财务处、保障处、组织人事处和教学管理处五个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的业务部门。青年宫、青少年宫是在共青团指导下的青少年社会文化教育事业单位。青年宫、青少年宫是共青团联系和团结广大青少年的纽带;是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的阵地;是青少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学校,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青年宫、青少年宫的宗旨是努力培养和造就有理想
    2023-07-02
    294人看过
  • 行政案件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
    一、行政案件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1.行政案件通常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这是基于案件发生地的地理位置和便利性考虑,使得当地的公安机关能够迅速介入、调查取证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也可以由该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3.这种灵活性确保了行政案件的管辖能够适应不同的情况和需要,以实现更加公正、有效的法律执行。4.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行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5.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由于其性质特殊、影响广泛,通常不会交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而是由专门的执法机构或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管辖行政案件时,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二、公安案
    2024-07-05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执行是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主体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的制约和压力下,进行选择自身行为、改变行政相对人行为,最终达到行政行为的实现的活动过程。 这一过程不仅包含了被动、静态的法律义务的履行,更主要的是包含着主动、动态意义上的行政行为... 更多>

    #行政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哪些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法院的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
    • 法院执行法律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法院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 案件法院管辖属于哪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7
      民事诉讼案件法院管辖的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民事执行案件由几个法院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民事执行案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如果当事人分别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则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已经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该案不属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但确有异议,认为本院也无管辖权而必须再次移送的,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 之诉由执行管辖,涉及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1、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执行法院的特殊管辖权,可排除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权。2、在执行异议之诉标的为不动产时,仍然由执行法院行使管辖权。因为执行异议审查的是执行程序中标的是否涉案的问题,不是直接处置不动产的诉讼程序,故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