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可否连带分情况而定。
1、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
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更改法律所赋予的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责任分担比例的约定,这种约定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2、一般连带责任和补充连带责任。这种分类主要依据的是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一般连带责任是指各责任人之间不分主次,任何一个人都无条件对债务(或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补充连带责任则是指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承担有先后顺序,只有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他的责任人才承担连带责任。
3、有效合同连带责任与无效合同连带责任。有效合同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有效合同。在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各方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所订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没有违约行为。因此,或是主合同或是从合同皆为有效合同。只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多方违约才产生了连带责任。无效合同连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无效合同。或是主合同无效,或是从合同无效。由于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合同在成立时就无效。合同无效并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即为无效合同连带责任。区分有效合同连带责任与无效合同连带责任的法律意义在于,有效合同连带责任的承担有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
而无效合同连带责任的承担有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等方式。
4、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又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发生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区分连带责任的法律意义
1、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
而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必须具备共同侵权行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
至于无过错责任,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
2、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侵权连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赔偿损失的承担方式。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可否连带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中有连带责任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的,法律上也是有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
-
民法典中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
21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执行中可否只向连带责任人主张
32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连带责任适用于合同违约吗?
70人看过
-
连带责任在民法中的适用情况如何?
11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追偿是否要起诉
172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
473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违约责任可否连带赔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根据情况确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情况如下:1。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是依法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机动车单位、所有人和驾驶员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对方承担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的意志转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改变法律赋予的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有责任分担比例的约定,这种约定对外没有
-
民法中合同违约连带责任概念?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民法典信用卡可否有连带保证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41、民法典规定,父亲信用卡欠款的,由父亲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责任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民法连带责任可否追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是永久的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2连带责任是并不是永久的。 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责任并不是永久有效的,连带担保责任自债务履行期满6个月内结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