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由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形如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超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既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的时间为一年期,那么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是否就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了呢?
显然不是的。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
述法律规定中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组成
(一)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2、工会的代表;
3、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如果仲裁员与案件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否申请回避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172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起诉后又撤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
413人看过
-
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也可受理案件吗
251人看过
-
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仲裁裁决的话怎么办
493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256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发起劳动仲裁诉讼
200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裁决是否无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否有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裁决书不一定无效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如果不服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而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的,并不表示原仲裁裁决就已经无效了,只是暂时不生效,要视法院审理情况来确定是否生效: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一方向法院撤诉的,则原仲裁裁决生效,当事人应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执行;如果法院进行了判决的,则仲裁裁决才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无效。
-
无锡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的法律援助案件,如何申请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5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于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六)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七)因遭受家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员会能否撤销裁决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9劳动争议终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撤销: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有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